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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嚴守“五個決不能”底線,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努力使重慶成為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推進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嚴格管控生態空間,認真落實差異化環保政策,加強產業項目全過程環保監管。落實節約優先戰略,實行能源、水資源、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開展能效、水效、環保“領跑者”引領行動,促進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降低排放強度,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建設一批節能環保產業園區,打造國家重要的環保產業基地。實施循環發展引領計劃,推動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區縣建設,加快園區循環化改造。積極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深入開展低碳城市、低碳產業園、低碳社區等試點,發展綠色建筑。完善綠色消費政策。
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治理。全面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求,持續實施“五大環保行動”,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沿江及城區環境污染隱患企業搬遷治理,加大主城區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力度,著力解決一批群眾反映突出的環境問題。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嚴控機動車尾氣、揮發性有機物和揚塵污染,強化餐飲油煙治理和露天焚燒執法。加強飲用水源保護,深化重點支流整治和湖庫管護,全面推行河長制,深入開展水域垃圾清漂,建設一批城市和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基本實現全覆蓋。推進交通、工業、建筑施工、社會生活噪聲治理,著力解決噪聲擾民問題。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細化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抓好水土流失及巖溶地區石漠化治理,探索消落區治理新模式,強化自然生態空間保護利用,保護生物多樣性。加強污染土壤治理修復和安全利用。實施好農村垃圾治理專項行動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
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深化環保垂直管理和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改革,創新環保產業股權投資基金運作模式,健全社會資本參與機制,推廣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動環保督察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開展。推進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強化生態環境損害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