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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打好國企改革攻堅戰。國有企業是老工業基地的脊梁。振興發展中,必須毫不動搖把國有企業的事情辦好,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要支持駐吉央企推進改革,協助央企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和綜合改革試點,如期完成“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通過共建產業園區等途徑,促進央企與地方合作。加快推進省屬國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發揮吉盛資產管理公司等4家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作用,放大國有資本效應。篩選10戶以上國有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推進森工集團等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深化廠辦大集體改革。基本完成國有林場改革任務。加快市縣地方國企改革,采取差異化改革辦法,重點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支持國有、集體、非公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擴大國有資產資本化、證券化范圍。建立完善政企聯席溝通等機制,對涉及國企國資改革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堅持把推進民營經濟發展作為破解結構性矛盾、增強發展活力的重要抓手,旗幟鮮明地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加快發展,主營業務收入要增長7%以上。進一步放開民營經濟進入領域,鼓勵民營投資進入產業發展、基礎設施、金融服務、公共事業等領域。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大力提倡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開展中小企業入規升級專項行動,新增400戶規模以上企業,推進有條件的企業入選“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加快民營經濟轉型升級,支持長春等地開展改革示范,探索民營企業技術改造、商業模式創新等路子。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完善聯系“吉商”制度,暢通對話交流渠道,重點解決“不想接觸”和“不敢接觸”的問題。根據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納稅額、吸納就業等主要指標和突出貢獻,省市縣三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帶頭聯系10-20戶民營企業,分管負責人聯系30戶以上,在開拓市場、降低成本等方面提供精準服務。探索建立企業受訪登記制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依法經營的民營企業不受歧視、不遭勒卡、不挨欺負!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功能,拓展服務領域,加強電力、油氣、城市供水及供熱供氣等保障。推動“銀政企保”對接,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實施企業家關愛行動和素質提升工程,加強“吉商”隊伍建設,辦好第二屆全球吉商大會,促進民營經濟做大做強。
統籌區域協調發展。開展地理國情監測,進一步優化空間布局。深入實施東中西部區域發展戰略,全面加強東部綠色轉型發展區建設,實施生態恢復等五大先導工程,發現和提交礦產地22處。加快中部創新轉型核心區已有產業提升和基礎建設,爭取國家布局“大科學”工程,抓好長春“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促進產業轉型、城市轉型。著力推進西部生態經濟區建設,全面完成向海濕地移民試點,搞好河湖連通等工程,擴大生態經濟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