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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強力實施項目帶動戰略
全力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牢固樹立抓項目就是抓發展、抓財源、抓后勁的理念,以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的重大項目及市領導包抓的12大重中之重項目為抓手,努力擴大有效投資。實施第一批重大項目787個,年度計劃投資747.6億元。其中實施重大基礎設施項目277個,年度投資276.4億元;實施重大產業項目411個,年度投資423.8億元。繼續加大社會民生、生態環保領域投資力度。重點推進兩江國際機場T2航站樓建設;開工建設桂林北動車運用所、桂林西貨運中心;加快桂林至三江、資源至興安、陽朔至鹿寨等高速公路建設步伐,開工建設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力爭開工建設灌陽至平樂高速公路;全力推進龍脊梯田大循環旅游公路等5條國省干線公路的升級改造;加快推進磨盤山客運港改擴建工程;加快斧子口水庫建設,基本建成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補水樞紐工程,繼續實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快推進臨桂新區華能分布式能源工程等項目建設。通過這些項目的實施,使我市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再上一個新臺階。
優化完善項目推進機制。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效,深化“馬上辦”“五個一”工作機制,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推進審批標準化工作,加快項目審批進度,進一步完善項目滾動管理和退出機制。強化市領導跟蹤聯系項目的統籌指揮功能,強化重大項目辦公室統籌協調督查的職能,強化項目指揮部對重大項目推進落實的直接責任,及時協調解決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項目早開工、快建設、早投產。
強化重大項目要素保障。多途徑破解環境制約和土地制約,大力清理閑置土地,優先保障重大項目土地供給。認真做好項目規劃,切實加強項目包裝策劃。抓好中央投資項目資金的爭取與管理工作,清理項目沉淀的財政資金,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創新融資產品,拓寬融資渠道。加大資本市場利用力度,擴大直接融資比重;加強市、縣(區)資產的整合與管理,完善政銀企對接機制,提高間接融資比重。建立健全市縣兩級融資償還機制,強化融資風險管控,維護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三)加快提升城鄉品質
完善城市服務功能。進一步疏解提升老城。繼續實施“北通、南暢、東拓、西聯”工程。基本完成國道321桂林至陽朔段改擴建項目,全面完成西二環路延長線、福利路、龍門大橋、萬福東路建設,形成南北道路通暢、東西快環連通的老城新區路網新格局。完成漓江橋改擴建、香江飯店立交橋建設等工程,加快將軍橋改造;完成東二環路等市區45條主要道路整修工程,啟動城市“斷頭路”連通工程;加快桂林汽車客運總站搬遷步伐。通過一系列綜合措施,加快破解老城區交通瓶頸。繼續堅持以項目建設帶動老城改造的思路,實現改造一個片區、新增一個業態、惠及一方市民、提升一片形象的目標。加大以福隆園、塔山片區為重點的漓江東岸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力度,力爭年內初見成效;繼續實施面上棚戶區改造,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22243套,其中建成6000套,分配入住5000套,實現老城提升新突破。圍繞單位入駐、市民入居目標,加快完善臨桂新區城市功能。強化行政中心帶動效應,加快市直機關搬遷步伐,推進市民廣場、山水公園、旅游綜合醫院、桂林中學臨桂校區、桂林師專臨桂校區、集貿市場等項目建設,力爭實現金融大廈、建設大廈、投資發展商務大廈、桂林日報社傳媒中心等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增加上下班時段公交車發車密度,不斷完善水、電、路、氣、訊等市政設施,提升新區綜合配套功能。
推進城市綜合治理。加快出臺市民文明公約,健全城市管理法規。完善城市管理體制,明確城區政府的主體地位,保障管理資源進一步向城區、向一線傾斜。強化抽查通報、檢查問責和公開曝光制度,確保城區的主體責任與市直相關部門的統籌監管責任落實到位。啟動實施亮化改造提升工程、特色旅游街區城市風貌改造工程。升級環衛設施,進一步提高機掃率。扎實推進“兩違”整治工作。繼續抓好“智慧城市”建設。加快公交都市、智能交通、綠色交通發展,扎實開展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工作和出租車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繼續抓好無物業小區及集貿市場改造,開展亂擺攤點、亂設廣告、亂倒垃圾“三亂”綜合治理行動。強化城市規劃的剛性約束力,做好城市功能布局,完善城市標線、標識、標牌,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
加快特色城鎮和新農村建設。實施大縣城戰略,加快縣城老城提升改造和新區建設步伐,推進廣西鄉土特色建設示范縣和自治區級新型城鎮化示范縣創建工作。推動靈川八里街片區與市區一體化規劃管理。完成第二批15個新型城鎮化示范鄉鎮“書記工程”,擴大“百鎮示范工程”建設覆蓋面。啟動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加快推進“通暢”“連通”工程,新增通自然村(屯)公路200公里以上,實現有條件的縣(區)建制村100%通瀝青(水泥)路,20戶以上自然村(屯)通路率達65%;推進17個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示范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