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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增強全社會發展活力
加快新一輪國企改革。堅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推進國有資本運營平臺組建、企業重組整合、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企業辦社會職能分離等試點工作。著力解決上輪國企改革遺留問題。推進國企、政資分開,基本完成黨政機關、承擔行政職畿的事業單位與下屬企業脫鉤。
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穩步推進“營改增”試點每資源稅改革。建立全口徑預算管理、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和透明預算制度,進一步公開財政專項資金的申請、審批和執行結果。編制省級重大基礎設施債務預算,控制政府性債務規模,完善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在環保、交通、水利等領域試行省市縣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省級財政專項壓縮到100項以內。開展縣級統籌整合涉農資金試點。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國庫資金調度與管理。
推動投融資體制改革和金融創新。建立新興產業股權投資基金,探索符合省情的PPP、資產證券化、股權融資等投融資模式。規范預算內投資管理。加快民營銀行、省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建設。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啟動金融資產交易所、中小企業融資服務中心建設。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支持設立村鎮銀行,實現融資擔保服務縣域全覆蓋,擴大貧困地區信貸規模。規范發展小額信貸公司。完善大宗和特色農產品保險制度。加強金融風險防控,引導和規范民間融資。
深化農村各項改革。有序引導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開展農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和擔保、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房抵押融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試點。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基本完成國有林場改革。
統籌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加快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實施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完善學生安全保障機制。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深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鞏固和完善基本藥物制度,推動基本藥物制度向縣級以上和非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村衛生室延伸;研究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全面開展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深化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健全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機制。推動不動產統一登記,建立配套制度體系。
大力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探索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進一步放開非公資本投資領域。鼓勵有條件的非公企業創新經營和管理模式,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依法保障非公企業合法權益。繼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加強改革后的市場監管。
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發揮“一帶一部”區位優勢,大力推進水、路、空、鐵四網聯動,積極對接長三角、珠三角、北部灣、港澳臺,建設高鐵沿線地區經濟增長帶,發展臨港、臨空經濟,主動服務“一帶一路”戰略,加強與京津冀地區的經濟聯系,融入長江經濟帶建設。穩定擴大外貿規模,培育加工貿易產業集群和出口基地,增加能源資源和關鍵設備技術的進口。提高引進外資質量,完善重大招商項目推進機制。整合對外交往資源,支持企業“走出去”,完善境外投資風險預警和信息服務機制,推動傳統優勢產業向外拓展。加快綜合保稅區項目入駐和配套,建設運營好各類進口口岸、加工貿易平臺、跨境電商監管中心,拓展國際國內航班航線。推動口岸通關便利化,推進區域通關一體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