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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近日發布了2014《中國兒童發展指標圖集》,匯集了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狀況的主要指標、數據以及影響兒童發展的一些社會經濟背景數據。
世界衛生組織將暴力定義為:“蓄意運用軀體的力量或權利,對自身、他人、群體或社會進行威脅或傷害、造成或極有可能造成損傷、死亡、精神傷害、發育障礙或權益的剝奪。” 因此,暴力并不限于嚴重的軀體暴力行為,也包括心理/精神暴力、性暴力和忽視。這種暴力定義已被國際社會廣泛接受,并反映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第19條中。
《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第一款規定:“締約國應采取一切適當的立法、行政、社會和教育措施,保護兒童在受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任何負責照管兒童的人照料時,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暴力、傷害或凌辱、忽視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剝削,包括性侵犯。”
2004年,前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發起了聯合國對兒童暴力問題的研究,這是對各種針對兒童的暴力及其影響進行研究的首次大規模全球性嘗試。中國政府是參與這一重要研究的130個國家之一,對聯合國的調查問卷提交了正式回復。作為全球倡議的一部分,2005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支持開展了大中專學生兒童期暴力傷害經歷回顧性調查研究。該項研究提供了迄今為止有關中國兒童暴力問題較全面的數據。
調查顯示,超過一半(55%)的被調查學生報告在16歲之前遭受過軀體暴力中的一種或多種,60%的被調查學生報告在16歲之前遭受過精神暴力中的一種或多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