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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央行網站發布《2013年中國反洗錢報告》,報告指出,2013年,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加強國家反洗錢中長期戰略規劃和頂層設計,人民銀行與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根據反恐怖融資的現實需要,研究起草了《涉及恐怖活動資產凍結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了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應當履行的資產凍結義務,推動反恐怖融資立法不斷完善;金融業反洗錢工作全面落實風險為本的改革方針,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洗錢類型分析等改革試點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反洗錢資金監測和調查的有效性不斷提高,金融系統向公安機關報案線索的立案率同比上升8.2個百分點;反洗錢國際合作與交流在司法、執法、情報、偵查等方面穩步發展,稅務征管國際協作開啟新領域,反洗錢雙邊監管合作探索新途徑。
報告指出,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的有關規定和授權,2013年,人民銀行會同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參考聯合國安理會有關決議、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以下簡稱FATF)標準及FATF對我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評價、建議等,在吸收主要國家和地區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涉及恐怖活動資產凍結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經多次組織召開論證會,聽取外交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有關部門、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及相關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最終于2014年初正式發布,彌補了我國涉及恐怖活動資產凍結的制度空白。該辦法明確規定了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在涉及恐怖活動資產凍結方面應履行的義務,解除凍結措施的條件,對被凍結資產的管理,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涉外凍結資產的處理以及監督與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