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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
一是梳理明確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目錄,規定法規政策、補償安置費用標準、工作程序的3項公開制度,細化公開政策的依據、公開操作流程、公開評估結果和公開補償結果等4項征收補償制度。做到實現征收補償協議的簽約、備案、公開“三上網”和征收與補償信息“九公開”。二是完善城鎮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通過抓省級住房保障信息公開機制建設,督促市縣落實信息公開要求和長效機制。目前,全省11個設區市和58個縣級市住房保障部門的門戶網站均開設了城鎮住房保障專欄。三是開展城鎮住房保障“陽光工程”建設考核。針對“陽光工程”每一項具體要求,逐項明確考核方案和評分標準,并將各地實施城鎮住房保障信息公開情況納入省政府對各市年度城鎮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
4.積極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
一是積極有序引導突發事件輿論。對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堅持“及時調控、準確把握,加強引導、注重效果”的原則,通過權威媒體主動發聲,及時妥善處置寧波早產牛奶、贛南臍橙、病死甲魚及甲魚骨入藥、疑似乙肝疫苗致死等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輿論報道,公布相關處置措施,有效防范了事件的擴大和蔓延,并確保了公眾的知情權。二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完善“黑名單”制度。通過以縣域為單位的食品安全紅黑榜制度,積極探索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單”管理制度,包括違法違規企業列入“黑名單”的具體情形、動態個案評定和發布管理制度、定期銷榜管理制度、懲戒措施等。目前浙江省多地已開展本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黑名單”管理制度,并取得一定成效。三是做好食品藥品重點專項整治信息公開。開展加強奶源管理保障乳品質量安全專項工作,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各地、各部門在加強奶源管理保障乳品質量安全專項行動期間,充分利用網絡媒體,通過組織現場咨詢、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法律法規知識及工作成效。四是召開食品安全“強網清源”集中行動新聞發布會。對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長治要求,包括建立健全監管網絡體系、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技術支撐體系、應急處置體系、企業道德誠信體系、社會監督體系等“六大體系”建設。
5.扎實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扎實推進空氣質量和水質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在2012年11月率先發布11個設區市和臨安、富陽、義烏3個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53個站位空氣質量監測站點PM2.5等6項監測指標和空氣質量指數(AQI)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各縣級城市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的建設和改造,向社會試發布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目前,浙江省成為全國首個涵蓋各縣(市、區)都發布空氣質量指數(AQI)的省份,按國家要求提前2年實施新空氣質量標準,并計劃于2014年開始公布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管理考核結果。繼續做好重點流域斷面水質數據、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數據等信息公開工作。二是扎實推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不斷加強對全省各級環保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實行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三是扎實推進環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開。加大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力度。根據環保部《關于加強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設立“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專欄,對重點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監測、總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費征收、監察執法、行政處罰、環境應急等八大項公開項目和31項公開內容全部公開。四是扎實推進減排信息公開。每月對全省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脫硝設施運行情況進行公示。每半年通報全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結果。
6.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公開
一是加強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信息公開。2013年,省政府批復結案了1起重大生產安全事故(2012年8月5日溫州甌海爆燃事故),并且在浙江省安監局門戶網站上全文公開了事故調查報告。各設區市批復結案了5起工礦商貿行業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其中麗水市龍泉“9·15”較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經麗水市政府批復后,召開新聞發布會予以公開,并且在網上公布了事故調查結果。二是加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信息公開力度。重點督促各地安監局在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后,及時將事故主要情況、應急救援情況等信息在各級安監部門網站上予以公布。三是加大安全生產預警和預防信息公開力度。2013年,省安監局、省公安廳、省經信委、省交通運輸廳等單位及時發布了重點時期、重大假日、惡劣天氣期間等各類預警和預防信息,比如元旦春節期間、臺風來臨前夕、夏季高溫季節、冬季冰凍寒潮的天氣等,針對道路交通、消防、地下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及時下發文件,并且在門戶網站、微信微博、新聞媒體等渠道予以公布,提醒廣大企業、人民群眾做好應對措施,防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7.全面推行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示制度。繼續推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示制度,明確凡有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部門和單位,都必須在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收費的基礎上,公開所有合法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在持續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重新審核公布工作的基礎上,通過部門門戶網站及時將清理審核后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社會公布,提高收費透明度,強化社會監督。二是全面推行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繼續規范涉農價格和收費行為,在全省各個鄉鎮、行政村全部設置公示牌(欄),向農戶發放公示手冊,讓農民明白繳費。為鞏固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成果,積極探索長效管理措施,建立了農村價格監督網絡,以保證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能長期、有效地發揮作用。據統計,全省共建成城鄉社會價格監督服務組織3000多個,聘請專兼職價格監督人員10000多人。三是扎實推進民生領域價格和政策公開工作。利用門戶網站及時公開民生價格和收費調整情況以及價格監管的工作動態,2013年共公布價格政策139條,工作動態1462條。四是及時發布企業價格信用信息,公開曝光價格違法典型案例。通過浙江省企業信用發布查詢理事會的信息發布查詢系統發布浙江省價格誠信信息和價格失信信息。2013年,浙江省價格部門共發布價格、計量信得過單位信息1023條,價格違法信息3921條,價格投訴處理信息472條,價格處罰信息32條。五是督促各地公布價格違法典型案例。督促各地及時公開部分社會影響大、公眾反映強烈的價格違法案件。
8.高度重視征地拆遷信息公開
浙江省高度重視征地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征地程序,加強征地批后實施監管等重要措施,通過網上陽光征地專欄,向社會主動公開征地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征地補償費用標準、征地補償安置政策、征地批準文件、征地公告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2013年,全省通過陽光征地專欄共發布征地政策相關文件588件,發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11141個。經國務院、省政府共同批準征地(含農整項目)總面積27926.5134公頃(其中耕地14953.1652公頃),安置農業人口426541人,計劃納入社保安置344409人。全省11個設區市、90個縣(市、區)均能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加大征地信息公開力度,嚴格履行征地告知、確認、聽證程序和“兩公告一登記”程序,切實落實安置補償。依照征地拆遷陽光工程建設要求,全面實施“陽光征地拆遷一張圖”上墻工程,將征地拆遷法律法規政策、補償安置文件、工作流程、操作程序、責任部門、工作職責、聯系方式等內容做成“陽光征地拆遷一張圖”,全省各地在各種場所共上墻“陽光征地拆遷一張圖”7476張。在具體建設項目征地過程中,各地嚴格落實征地“五公開”制度,公開征地政策法規、征地補償安置政策、征地程序、實物指標、補償安置結果,公開舉報電話。將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征地信息,及時以張貼公告、送達公告、上墻公告等多種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民,讓被征地農民參與、知情、發表意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征地工作公開透明。
9.推動以教育為重點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
一是做好教育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全省高校以切實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為工作主線,強化監督,重點公開招生信息和財務信息。做到招生信息公開,逐一說明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等特殊類型招生辦法,分批次、分科類錄取人數和錄取最低分;招生咨詢、監督渠道和違規事件查處等信息的公開情況;財務信息公開,逐一說明高校預算決算、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等信息的公示情況。繼續加大高校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規范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使用,促進高等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二是做好衛生計生信息公開工作。按照“陽光工程”建設的要求,大力部署陽光用藥、陽光采購、陽光審批、陽光招聘等四大“陽光工程”。擴大陽光用藥信息公示范圍。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非營利性民營醫院納入到信息公開范圍。優化陽光用藥信息公示指標。建立健全藥品和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工程。完善以省為單位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機制。主動公開藥品、醫用耗材采購信息。嚴肅藥械集中采購紀律。嚴格按照規定開展藥品和醫用耗材確標工作,并將確標結果及時公開。醫療機構進一步規范了備案采購,從嚴控制備案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的品種和數量,嚴格執行集中采購中標采購價格,嚴格執行藥品集中采購銷售價格。三是做好科研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提升對科研機構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推行陽光政務,建立一個公正、廉潔、高效的管理機構,逐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建設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行政管理體制,促進浙江省科技事業健康快速發展。加強對科研機構信息公開工作的研究。深入分析浙江省所屬科研機構信息公開工作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對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任務進行明確分工,向企業發送政策解讀、項目申報等各類微博信息,提供成果展示、技術難題求助、專家人才搜尋等信息。四是做好文化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通過媒體公布了行政執法依據、執法動態等,在文化經營場所公開12318舉報電話并接受舉報,公開2013年“4·26知識產權保護日”和“掃黃打非”集中銷毀活動的成果。五是做好省屬企業信息公開工作。在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省屬企業的總體財務數據、經營狀況、重大產權交易和企業運行發展中的各類信息,積極在網上互動平臺回復在線咨詢,體現國資信息的及時性和可讀性,展現了浙江省國資監管工作情況。
(三)鞏固試點成果,推動全省政務公開
按照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抓好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溫州市龍灣區、永康市、遂昌縣4個全國試點縣(市、區)的依托電子政務平臺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工作,順利完成對試點工作的檢查評估。試點工作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精簡效能、屬地管理”的原則,結合基本目錄第一、二類目錄,配合“權力陽光”機制構建工作,對行政職權進行全面清理。杭州市蕭山區共清理和規范8403項行政職權事項,其中行政許可384項,非行政許可393項,行政監管576項,行政處罰6264項,行政強制253項,行政征收87項,行政給付19項,行政裁決7項,其他行政行為420項。溫州市龍灣區對全區46個單位的14類行政職權事項進行清理規范,全區保留的行政職權事項共3825項,其中行政許可284項,非行政許可263項,行政服務與管理事100項,行政處罰3150項,行政便民服務28項。永康市對42個部門單位的行政職權進行4次梳理,共梳理出行政權力事項4421項,其中行政許可447項,非行政許可139項,行政處罰3175項,行政強制175項,行政征收60項,行政確認74項,行政給付9項,其他行政行為342項。遂昌縣對39個涉及單位2600項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梳理,其中行政許可341項,行政處罰1753項,行政征收33項,行政審批181項,行政確認18項,服務事項188項,其他行政行為86項。
溫州市電子政務平臺已全面覆蓋縣級各部門、各鄉鎮(街道)和社區(村),實現網上政府信息公開、政務服務、電子監察三大功能,滿足社會公眾知情辦事、行政機關高效辦公、相關部門有效監督等方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