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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調查收集的50384份有效問卷中,有92%的女性選擇對方“有穩定收入”為結婚的必要條件,而近七成女性選擇“男性要有房才能結婚”。 調查顯示,累計近80%的受訪單身女性認為男性月收入4000元以上才配談戀愛,相比2010年的調查結果提高了10多個百分點。其中,有27.1%的人認為,男性月收入10000元以上才適合談戀愛。
然而,在本次調查中,有57%的受訪女性認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較2010年71%的調查結果有所下降。參與此次調查的中國社工協會婚介行業委員會總干事田范江指出:“這說明雖然收入、住房仍是女性擇偶的主要條件,但婚姻的經濟功能有所降低,中國人結婚趨于理性。”
本次調查顯示,與2010年相比,2011年的“閃婚”、“閃離”現象愈發普遍:近50%的受訪單身人士身邊存在“閃婚”現象,比上年大幅提高;有21.7%的受訪者身邊“有一對半年內就離婚”的人,累計共有32.8%的受訪者身邊有“閃離”的人。
根據民政部統計數據,2011年前三季度全國辦理離婚登記146.6萬對,同比增長11.9%,相當于平均每天就有5300多對夫妻“好聚好散”。從近5年情況看,離婚人數更是逐年上升,年平均增幅為7%。
可能你會問:婚姻觀到底怎么了,這還讓人結婚不?
編后
本次調查顯示,在“90后”受訪者中,初戀發生在初中的比例達24.7%,發生在小學的比例達3.3%,而1970年前出生的受訪者的兩項比例分別只有3.6%和0.6%,可見“90后”在初中或更小時談戀愛的人不在少數。
據新華社
去年出臺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重點對婚前貸款買房、夫妻之間贈與房產等爭議較大的問題作出解釋。本次調查顯示,僅有7.5%的受訪者不知道該司法解釋出臺。
本次調查還顯示,在男方出錢買房的情況下,有四成受訪男性不愿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而同樣有四成女性要求男方在房產證上加自己名字。此外,近50%的受訪女性認為,應由男方全款買房或付首付。
田范江指出,這說明《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爐讓更多女性要求男方“購房加名”,“剩男”的婚戀成本大幅增加。“要想獲得愛情,男方要達到女方的基本要求,經濟壓力必然增大,‘剩男’的愛情正被女方‘限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