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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啟示
1、搬遷是針對“死貧村”實施扶貧的必要手段。對于祖輩幾代人散落居住于高山峽谷中的山里人來說,如果想徹底改變他們的貧困狀況,搬遷是最直接、最有效、成本投入最低的途徑。通過居住環境的改變,人們的思維方式、生存條件、就業渠道、孩子受教育的程度都在發生著巨大變化。
2、開拓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積極探索扶貧移民搬遷的新模式,是移民搬遷工作基本要求。隨著搬遷工作的深入開展,我們也總結出了一些經驗,多措并舉,齊心合力,多種模式搞好移民搬遷小區建設工作。“十二五”根據省搬遷規劃要求,重點支持小區建設。在小區建設的過程中我們探索了“三種模式”。
一是“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搬遷戶自愿”的模式,即政府在小區手續辦理上依法依規給予政策支持,小區拿出部分房屋,降低房價,用于安置搬遷戶,同時各部門整合資金,集中用于小區設施建設。
二是由村委會組織,搬遷戶自建的模式,即由村委會統一征地、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房,基礎配套由村委會來解決,搬遷戶自籌資金建房。
三是在政府主導,搬遷戶集資建房的模式,也就是政府統一征地、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房,基礎配套由政府來解決。
三種模式相互補充,緩解搬遷工作給政府、財政帶來的巨大壓力,同時保障了搬遷戶的利益。
3、因地制宜,多種途徑,多種方法實施搬遷是保證搬遷效果的有效措施。搬遷工作不能一刀切,要根據群眾意愿以及他們的經濟能力,多種形式搞好搬遷工作。“集中搬遷”、“就近搬遷”、“插花搬遷”相互并存,符合特困山區搬遷工作實際。
4、強化追蹤問效,鞏固搬遷成果,實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是移民搬遷根本目的。除了那些有致富條件和技術的群眾外,還有更多部分,因為離開了賴以生存的土地,只能靠外出打工為生,沒有一項可以長期謀生的產業。政府除了針對他們進行技術培訓,還要謀產業,在資金上給予支持。目前縣委、縣政府正在積極謀劃,利用各搬遷小區婦女勞力,下大力搞手工業加工服務,每人每年可以有一萬多元的收入。(國務院扶貧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