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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要求各區縣政府安排適當醫療救助資金,對貧困家庭和農村五保戶實行醫療救助,對患大病者給予適當醫療費用補助。
北京市衛生局局長金大鵬在24日召開的山區衛生工作會議上說,市政府針對全市城區與農村、平原與山區經濟發展不協調的實際,采取對城區農民每年補助10元、郊區平原農民每年補助15元、遠郊山區農民每年補助20元的不同補助標準,加大對山區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扶持,解決山區農民因患大病出現的致貧、返貧問題。
金大鵬說,北京市將建立起基本覆蓋全市農村居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具體工作目標是:到2005年,60%的農村居民實行大病醫療統籌;到2008年,80%以上的農村居民實行大病醫療統籌。
據悉,截至2003年12月底,北京市13個農村區縣、150個鄉鎮、162萬農民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自愿參與率達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