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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基層 聽民聲)“讓所有孤兒得到救助”
新華網蘭州8月24日電(記者 衛韋華)在中國縣名最長、也是最貧困的自治縣之一的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積石山保安族東鄉族撒拉族自治縣,民政局副局長魯懷孝正在整理不久前由上級民政部門發下來的兒童福利證。
“別小看這個本本,這可是孤兒的‘身份證’。今年起甘肅省孤兒基本生活補助提高標準,孩子們能領到這筆錢就全靠它了。”魯懷孝說話間拿起一本兒童福利證翻開來,里面列著證件編號、孤兒本人和家庭的背景資料以及孤兒領取基本生活補助的記錄。
領到兒童福利證,13歲的東鄉族男孩馬努海也開始規劃他的夢想,“我要買個存錢罐,每次領到補助都放在里面,攢多了給爺爺買個輪椅。”
幾年前因父親病亡,母親改嫁,馬努海被爺爺奶奶接去一起生活,一直以來,全家人都只能靠每月一人一百多元的低保勉強維持生計。
上六年級的馬努海幾乎沒有買過新的文具,“班里有人把用舊的筆扔下,我就撿上接著用,只要還能寫字就行。”生活的艱辛讓馬努海小小年紀卻非常懂事,對他來說能給爺爺奶奶買東西比自己花錢更重要。
魯懷孝介紹說,兒童福利證不僅是對孤兒身份的認定,也是對孤兒成長期間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在生活、教育、醫療、就業、住房等方面救助和優惠政策情況的確認憑證。
從2011年開始,根據國家對孤兒的重新定義,像馬努海這樣在18周歲以下的,包括父母雙方因患重病或者下落不明等原因造成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都可以申請孤兒最低生活費。按照甘肅省的規定,孤兒最低生活費標準為:城市散居孤兒每人每月600元、集中供養孤兒800元;農村散居孤兒400元、集中供養孤兒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