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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澇防治不能僅靠排水系統,應建立新的內澇防治標準,形成蓄排結合的防治體系
該負責人表示,要緩解城市內澇的問題,重點應當從落實責任、規劃建設、完善預案等幾個方面入手。
“城市化率超過40%以后,我國的城市發展已從初期發展階段逐漸走向成熟,城市管理應該更加精細化。”該負責人說,內澇防治不能僅僅依靠排水系統,應盡快建立新形勢下的內澇防治標準,形成蓄排結合的內澇防治綜合體系,并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各個環節。目前,正在修訂的《室外排水設計規范》標準中進一步強化了內澇防治、排水系統排澇能力校核、雨水調蓄等方面的要求。新修訂的標準頒布實施后,各城市應按新標準,評估城市排澇能力,根據評估結果加快進行規劃和改造城市排水和內澇防治設施。
建管并重,多管齊下。在具體建設過程中,該負責人建議,應該參考歐美等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強化雨水源頭控制,推廣“LID”的綠色發展理念。從住宅、公共建筑的雨水收集利用著手,削減雨水沖擊負荷,將推廣綠色建筑落實到建筑設計和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多建下凹式綠地和公共空間、透水路面等,增加雨水的蓄滯和滲透能力,減少地面徑流。
大力推進雨污分流,新建地區嚴格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進行規劃建設,老舊城區應結合舊城改造,因地制宜,逐步推進雨污分流的改造。在維護管理過程中,該負責人建議,在加快設施建設、償還歷史欠賬的同時,不能忽視現有排水系統的養護維修,要加大財政投入,研究制定養護定額和合理的養護頻次,確保正常養護所需的必要資金;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城市建設、氣象、交通、城管、水務、水利等多部門的協調,統一指揮調度。完善預警應急機制、健全應急預案措施,加快建立起預警與物防、技防、人防相結合的應急處置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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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351個城市進行了城市排澇能力的專項調研。結果顯示,2008年—2010年間,有62%的城市發生過不同程度的內澇,其中內澇災害超過3次以上的城市有137個,甚至擴大到干旱少雨的西安、沈陽等西、北部城市;在發生過內澇的城市中,最大積水深度超過50厘米的占74.6%,積水時間超過半小時的城市占78.9%,其中有57個城市的最大積水時間超過12小時。
【延伸閱讀】北京中心城排水管線將全面改造
本報北京7月22日電 (記者余榮華)北京市領導近日對首都城市防洪排澇系統調研時要求,盡快制定全市防洪排澇系統工程方案。
北京城區目前有90多座立交橋下凹橋區,遇到暴雨容易出現突發積水。北京市要求,今后在立交橋建設上盡量減少下挖式設計,確保在極端天氣下立交橋下不再出現嚴重積水。北京將在“十二五”期間,投入21.2億元,對中心城的排水管線全部實施更新改造。
此外,北京市還將繼續通過建設雨水蓄集池等措施,加強雨洪收集,要求新開發項目一律建設雨水蓄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