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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山東省老齡下發《關于開展2010年“銀齡救助”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開展2010年“銀齡救助”活動。
《通知》明確,2010年“銀齡救助”活動的救助對象是生活在農村的生活困難的80歲以上失能老年人。全省(不含青島市)共救助250名,每人一次性發給救助金800元。
《通知》規定了實施的具體方法和步驟。縣(市、區)老齡辦根據救助名額和救助對象條件,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擬定救助對象,填寫申請表。對擬定的救助對象,由縣(市、區)老齡辦委托其所在村(居)委會張榜公示,公示期5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救助對象,報市老齡辦審批。市老齡辦將審批確定的救助對象申請表及救助對象匯總表報省老齡辦備案。省老齡辦將救助資金一次性下撥市老齡辦,由市老齡辦或縣(市、區)老齡辦將救助金一次性發放給救助對象。救助金用省老齡辦統一制作的“山東省銀齡救助800元”的信封盛裝。
《通知》要求,各級老齡辦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嚴格按省確定的“農村、高齡、失能、困難”4個方面的條件要求確定救助對象,確保救助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省里下撥的“銀齡救助”資金要專款專用,不得作為各市本級救助資金使用或與本市救助資金合并另行使用。要以救助活動為契機,深入開展好“銀齡救助”活動。結合當地實際,積極爭取和多方籌集資金,擴大救助范圍,引導全社會關注高齡老人的養老服務需求,幫助更多的老年人解決生活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