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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為7426人。
民族概況
獨龍族主要聚居在云南省怒江傈傈族自治州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的獨龍河兩岸,也有少數散居在貢山縣北部的怒江兩岸。根據2000年全國人口普查統計,獨龍族人口數為7426。使用獨龍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與貢山怒語基本相通。無本民族文字。
獨龍族的名稱,最初見于《大元一統志》麗江路風俗條,被稱為“撬”,明清時期稱為“俅”或“曲”,也有稱“俅人”、“俅子”的。史籍記載,唐宋時期屬南詔、大理管轄,元明清時屬麗江木氏土司統治,清中葉劃歸麗江納西族康普、葉枝兩土千總分管,后歸葉枝土千總統轄。1909年委任專職“俅管”管轄獨龍河地區。1918年在今貢山縣設置菖蒲桶行政公署,1933年改為貢山設治局,進而在貢山地區推行保甲制度。
社會經濟
新中國成立以前,獨龍族社會雖無自己的冶鐵業,但因長期以來同周圍藏、納西、白和漢族建立了緊密的政治、經濟關系,輸入了鐵刀和鐵斧,出現了刀耕火種農業,并將原始的木鋤包上鐵皮,改造成為小鐵鋤,用來挖掘耕地。20世紀40年代末,個別家庭還從怒江換進少量大型板鋤,使刀耕火種農業開始向鋤耕過渡。然而獨龍族在農業生產的許多過程中還使用原始的木、竹質工具,用來松土、鋤草,且效率低下。因刀耕火種農業的耕作技術十分粗放,產量極低,一般年產量不夠全年所需,所以采集和漁獵在獨龍族社會中仍占很大比重。獨龍族的手工業還沒有從農業中明顯分離出來,往往同農業生產、采集和狩獵活動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主要有藤、竹編織以及紡織麻布,紡織麻布工具簡單,技術落后,從剝麻、搓線、洗染、織布全是手工操作,工效很低。在獨龍族社會里,尚保存原始的以物易物的產品交換形式,一般與訪親問友結合在一起,訪問者帶去自己地區的土特產,然后帶回被訪地區的土特產。在長期進行交換過程,產生了計算交換產品價值形態的方法,出現了雙方用木核記帳的形式。
與獨龍族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在社會組織方面還存在父系氏族“尼勒”。由每個“尼勒”的近親成員組成的家庭公社,大部分都分散在一片相鄰近的地區內,自然地形成血緣村落。他們自稱這種血緣村落為“克恩”。在獨龍族社會內部有三種土地占有形式:一種是氏族或家族公共占有,集體墾種的土地;二是幾戶共同占有的土地;三是個體家庭占有的私有土地。土地占有形態以公共占有為主,因而在耕作形式上原始共耕比較突出。共耕有3種:一是土地的公社公有共耕制,是以家庭公社為單位;二是伙有共耕制,是由家庭公社的幾戶成員共同占有一塊耕地;三是私有伙耕制,即土地是私有的,由私有土地的主人確定伙耕的時間,屆時大家前來幫助伙干。
獨龍族對待可食的野生植物(包括巖蜂)同對待耕地一樣,看作是“克恩”的公有的天然食糧,“克恩”成員有采集權。一種是“克恩”共同占有的形態,共同占有的采集物則實行集體采集,采集物實行平均分配。但已產生由火塘或個體家庭單獨占有的采集對象。收獲后和春耕前是獨龍族進行狩獵的季節。“克恩”中的公共獵場是主要的狩獵場所,各個“克恩”的獵場界限比較嚴格,禁止其他“克恩”的成員入內狩獵。 。
至1949年7月解放時,獨龍族家庭公社內部已經出現了私有財產。鐵刀和鐵器歸每個灶塘直接占有,各個火塘獨自飼養豬、雞以及通過交換所得的黃牛等。每個火塘開始獨自占有“隋移”(最早的個體耕地),各個火塘在自己占有的“隋移”里種植玉米和芋頭,生產補充性的食糧。隨著與外部交換的日益發展,特別是在交換中所獲得的黃牛,已經成為家庭公社里每個火塘積蓄財富的手段。借牛者要用自己的女兒作抵押品。隨著同外部交換的進一步發展,產生了用從異部落劫奪來的奴隸交換黃牛的現象。在林地,由于一些家庭長期占有土地并由其子孫繼承,產生了早期的土地租借和抵押關系。一些成員一時無地,為解決當年所需的耕地,常以鐵刀、雞等物作為報酬向耕地多的成員租地。一些貧困的成員,為了獲得生產工具和糧食,便以自己所占有的耕地去換取所需求的東西,從而產生了土地抵押,并開始廉價出賣土地。此外,糧食多的火塘或家庭為了多耕種土地,以糧食去雇工為自己勞動,因而產生了雇傭。
新中國成立后,獨龍族人民獲得了新生。1956年10月1日,成立了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實現了獨龍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為了從根本上改變獨龍族地區歷史上遺留下來的貧困落后狀態,針對獨龍族的社會歷史特點,黨和人民政府決定不在獨龍河地區進行土地改革運動。而采取在國家和先進民族幫助下,通過大力發展生產,組織互助合作,逐步地直接地過渡到社會主義。他們大搞農田基本建設,新修了水利工程,開墾了水田,革新了耕作技術,農業生產不斷發展,糧食產量逐年提高。藥材、皮張等生產迅速增加,開始飼養牛、羊、豬等家畜。建立了水電站,山村人家點了電燈。修筑了公路,架起了吊橋,改善了交通。獨龍族的文教衛生事業也有了很大發展,建國前獨龍族沒有學校,長期用結繩、刻木記事,現在85%以上的適齡兒童入了學,并有了自己的大學生。從鄉到村都有衛生所或衛生員,人民健康水平有了顯著提高。
文化藝術
獨龍族是個喜歌樂舞的民族,無論是生產、收獲、狩獵、建房、求婚、節慶,都喜歡通過歌舞來表達自己的感情,傾述內心的喜怒哀樂。跳舞時伴奏的樂器有口弦、硭鑼、笛子、皮鼓等。口弦一般由婦女來彈,邊唱邊跳,還要喝酒。每個成年男女都善于觸景生情,即興編歌或就地起舞。跳舞時,有的是男一排女一排,相對而舞,有的是圍著圈子舞。跳舞者或揮刀持弓,或攀肩拉手,一個個情緒激昂,舞姿健美,表現出獨龍人粗獷、勇敢的氣質和風貌。
風俗習慣
獨龍人過去的衣著男女均穿麻布衣,穿時由左肩腋下抄向前胸,露右背,用草繩或竹針拴結,披落自如。大多是白天為衣,夜間做被。男人下著短褲,平時喜佩砍刀和箭包。男女都喜好蓄發,發式前齊眉,后齊肩,左右蓋耳,男女沒有區別。婦女頭戴耳環,頸戴珠子,腰系染色的細藤圈,出門腰掛小篾籮,下身多系花色麻布圍裙,小腿上有麻布帶綁腿。女子有紋面的習俗。獨龍族的主食為大米、小麥、養子,過去由于缺糧,獵取野獸也是食物來源之一。獨龍族喜飲水酒、喝茶和抽旱煙。吃肉習慣以烤食。獨龍族住房多為木房或竹房,竹房與木房結構形狀相同,只是用料以木或以竹為主。房間內設有兩個以上火塘,火塘有設在房內兩邊對稱排列的,也有設在房內四角的。家長的火塘設于上方,一個火塘相當于一個小家庭,已婚子女只是圍著自己的火塘而宿,不分家。若幾個子女結婚,住房不夠,則在緊挨父房處加蓋新房。
獨龍族的家庭雖已逐步確立一夫一妻制,但過去還保留著一些原始群婚和對偶婚殘余,有一夫多妻現象,是妻姊妹婚及轉房制的結果。獨龍族青年男女在婚前可以自由交友,但婚姻的締結完全由父母包辦,小時訂婚的多,要一定彩禮,到年齡即可成親。結婚后每生一個孩子,女婿要送岳父一條牛或一件東西。妻子在年輕時死了,岳父要退回一部分彩禮給女婿,幫助他再娶。
獨龍族的喪葬絕大多數實行土葬,少數患惡病死亡者實行火葬或水葬。
宗教信仰與重要節日
獨龍族過去相信萬物有靈,崇拜自然物,信鬼。認為風、雨、電、雷、高山、大水、巨石、怪樹皆有鬼。鬼會降禍于人,因此人們為了祈福免災,便不惜花費大量牲畜糧食來祭鬼。獨龍族祭鬼由巫師進行,巫師有兩種,一種稱為“納木薩”,主持祭祀、打卦,另一種稱為“奪木薩”,專門從事驅鬼,“納木薩”的地位較高。 獨龍族唯一的節日是過年,時在農歷臘月,沒有固定的日期,節日的長短視食物的多少而定。
(摘自《民族工作大全》千里原主編)
國家民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