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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本報訊 (記者文秀為 實習生 張燕)9月3日,記者從山西省殘聯了解到,今年我省繼續實施“國家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和“省政府為民辦實事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對3600余名貧困殘疾兒童實施康復救助。
據介紹,救助對象必須有山西籍戶口,年齡要嚴格控制在6歲以下(即2004年1月后出生),其中肢體殘疾(腦癱)兒童矯治手術年齡可放寬到 14歲以下(1996年1月后出生);需有明確的醫院診斷證明,有康復潛力和迫切的康復需求;城鄉低保家庭的貧困殘疾兒童優先獲得資助。
山西省殘聯要求各市、縣殘聯在搞好0-6歲殘疾兒童摸底調查的基礎上,在定點康復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協助下,確定國家和省級救助項目的救助對象。對適合康復的救助對象,由縣級殘聯或定點康復機構指導家長(或監護人)填寫《項目審批表》,連同救助對象戶口本及家長身份證(復印件)、家庭貧困證明、醫院診斷證明一式3份報縣級殘聯,縣級殘聯審核蓋章后報市殘聯進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