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得一份由清華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北京交通大學震害調查組撰寫的《汶川地震建筑震害分析》論文報告。在調查組所調查的54處政府建筑中,有13%(7處)因被毀嚴重無法修復;在44處學校建筑中,這一比例為57%(25處),是政府建筑的4倍多。
數據顯示學校震害最嚴重
去年5·12地震發生后,清華大學組織了相關專業的專家趕赴四川,并會同西南交通大學和北京交通大學土木結構方面專家,先后分三批開展建筑震害調查。
調查組將震后建筑結構的破壞程度分為四個等級:可以使用、加固后使用、停止使用和立即拆除。對于所查訪的建筑,按使用功能分為學校、政府、商住、工廠、醫院、其他公建7類。
根據論文所列出的建筑震害情況統計列表,《中國經濟周刊》計算得出,在調查組查訪的384處建筑中,有44處是學校建筑。統計列表給出的數據顯示,在44處學校建筑中,可以使用的占18%(8處),加固后使用的占25%(11處),停止使用的占23%(10處),立即拆除的占34%(15處)。
與此相對應,54處政府建筑的各項比例為:可以使用的占44%(24處),加固后使用的占43%(23處),停止使用的占9%(5處),立即拆除的占4%(2處)。
論文還指出,從建筑使用用途上來看,學校和工業建筑的震害最嚴重。震區的學校建筑主要以砌體結構為主,加上建筑上的大開間、大門窗洞、外挑走廊,有時甚至無抗震構造措施,導致其抗震性能較差。鄉鎮的工業廠房多為砌體結構,規模不大而且多為人員較少的車間,因此其抗震設計的要求也很低,導致震害較為嚴重。政府機構多用框架結構,其震害最輕。其他類型建筑的震害介于這兩類建筑之間。
震后以來,國內外有輿論直指震區建筑質量問題。對于被質疑的“豆腐渣工程”,四川省常務副省長魏宏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大地震中校舍倒塌屬于不可避免的天災。
該論文執筆人、清華大學防災減災工程研究所陸新征副教授認為,地震校舍損毀嚴重不是我國地震設防目標和手段的問題,問題在于設防目標和手段在具體地區的應用。他表示,受我國國情、國力限制,很多地區的設防烈度實際上偏低0.5度-1度,應該+1.5度甚至2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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