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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12月27日電 (記者 于立霄)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27日舉行,會上審議市政府提交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這意味著北京市的“單獨二孩”政策進入立法程序。
此《條例》只修訂了一款一項,即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并且只有一個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修改為“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并且只有一個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本次會議是對《條例》的第一次審議,擬于明年2月第二次審議后,有望于明年3月1日實施。
2003年9月實施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至今已有10年。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體辦公室副主任張秀芳介紹說,原條款中“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間隔不少于4年,或女方年齡不低于28周歲”等內容,此次暫不修改,而其他相關配套條款,例如獨生子女獎勵費等將適時進行調整。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劉志表示,調整完善生育政策順應民眾期盼,有利于社會穩定發展;有利于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中國施行計劃生育政策30多年來,生育率逐步降低。《2014年社會藍皮書》調查顯示,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中發現,中國的總和生育率只有1.18%,而北京的總和生育率僅為0.71%,上海為0.74%。
張秀芳介紹說,此次人口生育計劃放開后,預計北京的出生人口將會呈現增長趨勢,但達到一個小高峰后會逐步下降,對總體人口規模不會影響很大,仍在可控范圍之內。
劉志指出,北京市政府將按照有序穩定、城鄉統籌、分類指導、協調發展的原則,統籌實施“單獨兩孩”政策,重點研究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和失獨家庭的特別扶助等政策,實施獎勵和經濟幫助標準的動態調整機制。
北京市人大教科文衛體委員會主任委員孫世超表示,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做好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確保政策銜接。同時,要采取措施,做好孕婦圍產、嬰幼兒保健等醫療服務保障,合理規劃和配置入托入學等公共服務資源,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