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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回家的流浪兒童王宇(化名)從重慶原籍乘坐列車又回到北京,他的流浪漢父親并不能給他一個家。
受人口流動加速、一些家庭監護缺失和社會不良因素影響,未成年人流浪現象仍然存在,甚至出現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等問題,妨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盡管中國在法律法規中,一直不斷加強完善流浪未成年人的保障工作,然而由于這些法規政策只對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作了原則性規定,事實上操作性不強,造成流浪兒童重復流浪等現象。
京華時報記者侯雪竹
不能回家的“慶幸”
送孩子回家這個決定本是好意,但結果卻可能迫使王宇再次離家出逃。
7月26日,14歲的王宇(化名)再次坐上了從重慶回京的火車,回家的愿望并沒有實現,王宇心里反而有些慶幸。
讓王宇回京繼續上學的決定是石清華做的,他是北京“光愛學校”的負責人,這個民間機構專門收留流浪兒童。
王宇是石清華的學生之一,7歲那年王宇從重慶市江北區魚嘴鎮的家里跑出來,自此四處流浪。
11歲那年,王宇從其他流浪兒童那里聽說了石清華,知道北京有這樣一所學校,能有飯吃有學上,王宇就跟著一群流浪漢,搭火車來了北京。
找到石清華以后,王宇就跟石清華坦白,他說在外的這幾年,他把能做的壞事都做了,可他不想自己的一輩子就這么“廢”了,他想好好生活。
在石清華的學校讀書這幾年,王宇把自己身上能改的壞習慣都改了,一直很努力讀書。
石清華覺得時機成熟了,他想把王宇送回原籍,讓他回家。可現實并不像石清華當初想象的那樣。
王宇的父親也是個流浪漢,經常四處跑,石清華說,送孩子回家這個決定對王宇來說本是好意,但由于這樣的家庭狀況,結果卻可能又迫使王宇再次離家出逃。
所以石清華當即決定,讓王宇坐火車先回北京,自己則繼續留在當地,為一直是“黑戶”身份的王宇跑戶口。
說盡好話,通過當地相關部門的協調,王宇的戶口辦好了,不僅如此,石清華還通過其父親委托,成了他的代理監護人。
石清華自知自己身上的擔子又重了,作為一家民間流浪兒童救助機構的負責人,石清華說自己也快承受不了這樣巨大的壓力了。
救助站面臨管理恐懼
按相關規定:未成年流浪人員出入救助站需經許可。在此壓力下,嚴格看管他們成了不得已的保險選擇。
石清華的壓力并沒有被政府的機構分擔。
據民政部最新發布的《2012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中顯示,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261個,全年共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未成年人15.2萬人次。
有的地區,救助管理站與流浪兒童保護中心是一個機構兩套牌子。
但無論是救助站或是流浪兒童保護中心,都沒有成為像王宇這類流浪兒童的首選,在那里的感覺就是“被關起來”。
一名流浪兒童保護中心的負責人冷軍(化名)表示,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由于工作人員對工作責任不清,造成對工作本身的“恐懼”。
按照《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對于成年流浪人員,救助站并沒有限制其自由的權利,但對于未成年流浪人員,出入則需經過救助站許可。
“這條規定對于工作人員來說,像緊箍咒一樣”,冷軍說。
冷軍解釋稱,由于承擔了臨時監護的責任,如果未成年流浪人員在救助期間自行離開,隨后發生任何意外,責任均由救助站的工作人員承擔,“其實工作人員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這是一種不可控的風險”,冷軍說。
在這種壓力下,嚴格看管未成年人流浪群體成了不得已的保險選擇。
“鐵門、鐵窗等等監控工具,都讓流浪兒童保護中心像一個監獄。”冷軍說,這反過來也加重了流浪兒童自身對這種救助機構的恐懼感。
也正因為如此,王宇選擇了向石清華這樣的民間救助機構求救,這里讓王宇覺得更有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