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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流動人口。
中新社北京10月9日電(記者曾利明)中國內地3/4流動人口家庭在流入地租房居住,房租平均每月387元人民幣,2010年下半年家庭住房支出比上半年增加58.2%;41.5%的流動人口租房者認為目前的住房支出已經達到或超過自己能承受的最高房租。這是國家人口計生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今天發布的《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1》提供的信息。
該報告根據2010年對106個城市流動人口上、下半年兩次動態監測調查得出的數據顯示:流動人口家庭平均每月房租已占家庭總支出的22.8%,與戶籍人口相比,流動人口在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生活設施等方面差距明顯。流動人口低收入階層比重過大,4.5%的流動人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500元人民幣,27.0%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20%的最低收入家庭收入與消費支出比為1:1.12。
此外,流動人口社會保險參保率低,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接續難。就業的流動人口中,52.0%沒有參加任何社會保險,特別是在工傷風險較高的采掘、制造、建筑業中,參加工傷保險的比例分別為58.4%、48.9%和25.1%,遠未達到《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全部參保要求。在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的流動人口被訪者中,74.7%沒有將養老保險轉移到現工作城市。
報告稱,流動人口家庭抗風險能力弱,低收入階層入不敷出問題嚴重;流動人口中等收入階層的平均消費支出占收入比例的65.3%,而2009年城鎮居民為74%。流動人口食品支出比重增大;家庭支出總額中食品由2010年上半年的39.4%上升到下半年的51.0%。
報告指出,中小城鎮對鄉-城流動人口吸引力有限,土地和子女教育是影響農民進城的重要因素。農業流動人口更希望在大城市落戶,主要目的是為子女獲得更好的教育。接近一半的人(46.6%)愿意落戶城市是為了子女的教育和升學;大多數農業流動人口打算繼續在城市務工居住,卻不愿意放棄土地進城;62.1%的人打算未來三年在城市居住;74%的農業流動人口不愿意轉為非農戶口,其中34%是因為想保留土地,因計劃生育政策不愿“農轉非”的只有1.6%。而那些愿意進城落戶的人中仍有35%不愿意交回承包地;僅有21.3%的人打算返鄉就業。
據知,本次《報告》是國家人口計生委繼2010年6月首次發布《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0》后,第二次發布年度流動人口研究報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