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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垤瑪鄉,是兩年前的事,垤瑪鄉司法所所長李龍偉累死在工作崗位上,當時他的工資卡上只有40余元錢。之前,從紅河縣城到垤瑪鄉是彈石路,109公里走了5個多小時。如今,這條縣鄉公路已鋪成水泥路,這次乘坐的便車也花了3小時。
17日,進入垤瑪鄉境內,到處是陡峭的山梁,土質都是沙石土。“這樣貧瘠的土地,肯定長不出好的莊稼。”一路上,隨行的調研組人員感嘆道。
垤瑪鄉的村民很少去縣城,趕集大多去附近的元江縣。從垤瑪鄉到紅河縣城有109公里,到元江縣城只有70公里,路況較好。
村民基本解決了溫飽
但土地貧瘠、產量低
這個鄉是典型的農業鄉,坡地比水田多,全鄉總耕地面積16810畝,人均耕地1.3畝,但大多比較貧瘠。種的糧食以蕎麥、玉米為主,有部分水稻,但產量非常低,水田畝產只有350公斤,玉米的畝產量只有160公斤。直到現在,人們的生活方式仍與祖祖輩輩一樣,沒有多少改變。隨著政府支持、農業科技入戶,現在村民基本解決了溫飽問題。
垤瑪鄉是紅河縣的西大門,與墨江縣龍壩鄉和元江縣毗鄰,轄區總面積197平方公里。由于鄉政府駐地是一個小壩子,故名為“垤瑪”(哈尼語稱壩子為垤阿)。
垤瑪鄉境內地形復雜,群峰起伏,溝壑縱橫交錯,海拔1146—2580米,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年平均氣溫15.9℃,年平均降雨量1628毫米。全鄉轄6個村委會、73個自然村、82個村民小組、15201人,勞動力7423人,全鄉哈尼族占總人口的98%。
改革開放前,垤瑪鄉的經濟沒法用數字來形容。我們來看一組改革開放后的數據:1978年全鄉財政收入1.8萬元,農村經濟總收入10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80元,糧食總產量400萬公斤,農民人均有糧100公斤。
即使到了2010年,農村經濟總收入4586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同比1987年的114元增加到1891元,農民人均有糧同比1987年的150公斤增加到 284.5公斤。雖然水資源豐富,但水利設施差,全鄉186條水溝,只有一條水泥引水溝,其余的都是泥巴溝。人均耕地不算少,但產量低,形成“望水興嘆、望地興嘆”的局面。
全鄉一萬多人與自家牲畜同住
鄉政府的一份材料顯示,全鄉15201人中,有2773戶11092人與自己的豬、牛、雞住在同一間房子里。
19日,在垤瑪村中明村民小組,拴在客廳里的水牛看著主人朱好龍進來,抬頭看著主人叫了一聲。朱好龍摸了摸水牛,水牛乖乖睡了下來。
在樓梯轉彎處,朱好龍打開小門,一窩小豬從里面跑出來。朱好龍的房子大約有60平方米,一樓被隔成3個臥室,他的母親住一間,朱好龍夫婦住一間,小兒子夫婦住一間,還有3個小孫子與奶奶、朱好龍夫婦住在一起,客廳與廚房連在一起,客廳里還有火塘,另外就是牛、豬所住的地方了。
在塔普村,李黑者夫婦都外出打工去了,他的家只有不到20平方米的面積。他有4個孩子,最大的女兒李農農帶著妹妹與弟弟在家。大女兒帶著小妹妹住在一張小床上,床旁就是1頭母豬與10頭小豬睡的地方。弟弟與妹妹沒地方睡,只能與奶奶住在一起。
在村里采訪非常費力,40歲以上的人基本聽不懂漢語,也不會說。就連20世紀70年代出生的人大多是半文盲。鄉政府統計,全鄉文盲、半文盲占總人口的50%。
種地要倒貼
在外乞討,一個月至少也有1000余元
鄉黨委書記李文勇不怕說自己的家鄉很窮。一名村民算了筆賬,一畝山地平均能產160公斤玉米,按現在的市場價,最多不超過300元,從挖地、種玉米到收到家里,至少需要8天,勞動力每天40元,還要加上至少20元的肥料錢,種一畝山地要倒貼40元。種地倒貼,不少村民不愿種地。
種水稻也好不到哪里去,水稻畝產350公斤,可以賣700元。除去勞動力成本、化肥、農藥,一畝地最多能掙200元。村民算完這筆賬后笑著說,在這個地方當農民真的很苦。前幾年,在外面乞討,一個月至少也有1000余元收入。兩者比較,還是外出乞討最劃算。
“老公外出每年有2000元左右的收入”、“農閑時外出擦皮鞋、因家庭貧困外出擦皮鞋”、“外出打工兩個月賺4000元,每月剩1000元”、“因疾病無法自付醫藥費所以乞討”……這是紅河縣扶貧工作人員的入戶問卷調查表中填寫的外出勞務原因。從中可以看出,這已不是單純以謀生為目的的乞討。
在采訪中,也有人表示因為建新房而外出乞討。雖然可以吃飽,但還有很多現實問題需要解決,比如多一點錢治病、每月多增加些收入。但在因科技、地形、特色產業發展緩慢等原因限制下,在家種地僅能維持溫飽。為能多增加一點收入,改善生活條件,很多人只能選擇外出打工。因為打工幾個月的收入,就相當于在家務農一年的收入。
垤瑪村委會中明村小組的朱哈生帶著愛人及3個孩子外出打工、乞討。為什么要讓孩子去乞討?他說,一家7口人共有2畝水田、10余畝旱地,但種下去的玉米有時連種子都收不回來。水稻一年一熟,兩畝水田收獲的稻谷難以滿足一家人的需求。因此在農閑時,他便外出打工。不論是做建筑工還是擦皮鞋,由于會說漢語,他每天能賺四五十元,每月能剩下1000元左右。他說:“在家干一年,基本上也剩不下多少錢。”
但外出打工同樣有很多制約因素。很多人文化素質不高,除了種田外不再具備其他勞動技能。由于語言不通難以交流,很多人外出,只能選擇到建筑工地或小餐館打工。在紅河縣以北地區,他們的生存同樣艱難。不會說漢語,又不具備太多的勞動技能,最終一部分人只能乞討。
村民人均年純收入
不及城里人一個月工資
世界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原本垤瑪鄉村民不會乞討,為解決溫飽的人嘗到行乞的甜頭后,村民踏上集體乞討路。有人將魯迅的名言改編后描述了垤瑪鄉村民集體外出乞討的情形。
沒人能說清垤瑪鄉村民集體外出乞討的具體時間。
現任鄉長唐斗們腦海中有著這樣一個畫面。從1980年前后,垤瑪鄉有了第一批外出乞討人員,不過那時純粹是為了溫飽問題。每隔一段時間,就有乞討人員背著糧食從外地回來。
乞討行為在1990年前后達到高峰。那時的收容遣送站,有很多垤瑪鄉的外出行乞人員。最多時,整個寨子的人集體外出乞討,寨子都變成空寨。政府會經常接到昆明、玉溪、個舊等地收容遣送站的電話,鄉政府不得不用卡車一車又一車地將村民拉回來。現在也沒有數據記錄,究竟從全省各地拉了多少次。但不少村民回來后又踏上乞討路。
巔峰時,外出乞討人員近千人。本月18日,在鄉政府聽到這個數字,在場的紅河州委宣傳部、紅河縣民政局、扶貧辦等各部門組成的調研組工作人員,個個抬起頭看著匯報工作的鄉政府領導,嘴巴張得大大的,都感到非常驚訝。
隨后,政府采取很多措施,宣傳外出行乞的弊端,干部的主要精力放在勸說上。當地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后,1997年,外出乞討的村民逐漸減少,鄉政府還召開了“告別乞討,勤勞奔小康”大會。從此,垤瑪人多年的行乞行為由大膽公開轉變為相對隱蔽。
但乞討風氣并沒杜絕,仍有不少村民悄然組隊外出行乞。政府只要接到舉報或警方的電話,都很快將這些人接回村里,耐心做工作,但效果不是很好。
沒有一個好的規章制度,就沒有辦法管理這些組織未成年人外出乞討的行為。2010年1月,政府舉行了打擊非法組織乞討聽證會,最終形成嚴厲的處罰措施,對非法組織乞討人員,發現一次,按非法組織乞討人數的多少,人均罰款1000元。第二次發現的,人均罰款2000元,同時還取消家庭享受所有強、農惠農政策。對同意或縱容子女參與非法組織乞討活動的農戶,罰款1000—3000元,第二次發現的,罰款2000—6000元。學生參與非法乞討活動的,取消享受“兩免一補”政策,不準參加各項評優活動。所有的機動車司機不得違反規定載未成年人等群體外出。對違反規定的,組織和利用他人乞討的,移交公安機關依照法律程序處理。
這些規章制度出來后,取證是一大難題,因為無法確定誰是組織者,也沒有處罰一例行乞的組織者。
這本是一個嚴厲的措施,但并沒能徹底阻止許多人外出乞討的“淘金”夢。深層原因是什么,或許數據最有說服力。
紅河縣總人口大約29萬人,貧困人口有13.4萬人;垤瑪鄉總人口15201人,貧困人口12926人,這其中包括絕對貧困人口4586人,絕對貧困人口人均年收入在570元左右。
紅河縣有弱勢群體(殘疾人)18482人,其中垤瑪鄉982人。
紅河縣農民人均純收入2115元,其中垤瑪鄉1891元。
全縣農民人均有糧300公斤,其中垤瑪鄉284公斤。
18日,以最快速度讀完紅河縣委、垤瑪鄉提供的數字,心里為之一震,一個縣有近半的人是貧困人口,垤瑪鄉的貧困人口占總人口的85%,垤瑪鄉一名村民全年的純收入不及城里人一個月的工資。 (都市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