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回歸居民主體
廣州的張大媽剛剛把垃圾分類丟好,就看到收集垃圾的環衛工人將“可回收”與“不可回收”兩箱垃圾混倒進運輸車,不同標志的垃圾車卻裝起同樣的垃圾?!胺趾昧擞直换爝\,以后也沒有分的動力了?!彼f。
環衛部門也有苦衷,鮑倫軍坦言,確實有少數人因為培訓不到位或操作不規范,把垃圾混在一起拉走。但更多時候是因為,由于居民沒有正確的分類投放,一些垃圾運輸車出現空載現象,浪費了人力和汽油,這成為城市管理者的“兩難”。
各地對垃圾分類采取“蘿卜加大棒”的政策,既進行激勵又制定懲罰措施。杭州規定,可回收物應當交售給再生資源回收站點,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如不改正的,個人罰款50元;上海5月1日實施的《上海市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辦法》規定,今后個人未按照規定投放垃圾,拒不改正的,最高可罰200元。
但據了解,到目前為止,垃圾分類沒有對個人開出一張罰單。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法制辦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我國實施罰則的條件并不具備,因為分類本身只在進行試點而沒有全面推廣。如果是對未進行試點小區的個人進行處罰,這并不公平。根據目前國內垃圾分類水平,政府主要以正向激勵為主。
比如,2013年,上海在12個小區啟動綠色賬戶試點工作。社區發放的垃圾袋上有條形碼,可以溯源并積分。部分商家的優惠活動被整合到綠色賬戶平臺,居民憑積分可換取禮品和公園門票等。據統計,2013年底,上海人均生活垃圾末端處理量自2011年的0.82公斤降低到0.7公斤。
但是,目前大部分地方政府對垃圾分類的投入很少,記者從住建部了解到,就連投入相對多的北京、上海、廣州、杭州等地的投入也難以滿足需求。以廣州為例,“如果這樣持續3—4年,僅垃圾袋就需14億元,以200人配1名指導員計算,廣州市1800萬人,每年需花費40億元。”鮑倫軍算了一筆賬,“這樣的投入不可持續。”
近年來,政府加大城市建設投入的同時,對市容環境設施的投入卻沒有跟上。2012年《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顯示,全國市容環境行業建設固定資產投資不足城市市政公用建設的2%,在2006年,這個比重是3%。
垃圾分類的成本巨大,這項成本應分攤在每個家庭的行動中,上海環境衛生工程設計院長張益說,垃圾分類是一項長期工程,應回歸居民主體,“依靠每個家庭的習慣來形成對整個社會的約束,這比政府直接的宣傳發動更為有效?!睆堃嬲f。
《 人民日報 》( 2014年06月11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