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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開偉中國網時事評論員
近日,三季度經濟數據出爐,除了備受關注的GDP增長數據之外,減稅降費也成為輿論焦點。財政部日前發布數據顯示,9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的稅收收入8243億元,同比下降0.7%,該數據是自2015年2月以來的首次下降。這表明國務院提倡的為企業減負初見成效,也符合李總理多次強調的:“我們給企業減稅降費,同樣是積極的財政政策!”(10月31日中國政府網)。
應該承認,李總理提出的“給企業減稅降費同樣是積極財政政策”的觀點十分正確,符合我國當前客觀經濟運行實際。因為目前我國企業確實存在稅負過高、國企與民營中小微企業稅負不公等問題,嚴重制約了經濟發展,確實需要政府積極主動為企業減稅降費。而給企業減稅降費等于是給企業直接“輸血”,幫助企業恢復“造血”機能,有利于提振中小微企業經營盈利能力,最終抑制住經濟下行趨勢,使中國經濟繼續成為世界經濟“引擎”。
而從目前現實看,國務院出臺實施對企業減稅降費的各項政策已產生效力,企業總體稅賦水平有所降低;尤其今年從2016年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以來,前8個月累計減稅2493億元,預計今年全年將比改革前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5000多億元,這將為進一步激發企業生產經營活力、激活經濟增長創造有利條件。
但也看到,在落實國務院出臺的企業減稅降費政策中,不少地方政府瞻前顧后,使不少優惠政策或被大打折扣,執行不到位,使企業稅費負擔依然較重;或被懸在半空中,根本落實不了,使企業只能“望梅止渴”。存在這些現象,最根本原因是各級政府思想觀念仍沉浸在增稅能帶動財政投資能力及留戀審批權益的幻覺中,對企業減稅降費也是積極財政政策認識模糊。為此,消除企業減稅降費種種障礙,再次避免減稅降費優惠政策被“截留”或“懸空”,用好減稅降費這一積極“財政政策”利器,應及時、正確處理好三大關系。
首先,處理好減稅降費與經濟增長的關系。減稅降費不僅是調節企業經營行為的有效手段,更是能否促進企業發展的“助推器”。高稅率、高收費雖能暫時增加各級政府收入,擴大財政投資能力,但在一定程度上會形成對企業的過度“剝奪”,使企業損傷經營元氣,失去擴大再生產、創新和盈利動能,最終損害整體經濟發展。尤其在當前經濟下行時期、在我國企業稅費較高形勢下,減稅降費是涵養稅源、“放水養魚”的必要政策手段。同時,目前我國企業稅負處于偏高水平,加上隱性稅收和社保支出,企業負擔極為沉重。對此,當前減稅降費關鍵問題是要解決各級政府的觀念問題,讓各級政府深刻認識到減稅降費與經濟增長的關系,把在經濟下行時期減稅降費視為穩增長和擴大投資的重要手段,與中央政府要求保持高度一致,毫不猶豫地將企業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到位。如此,對企業減稅降費最終才有可靠行政保障,不致流于形式。
其次,好理好減稅降費與直接財政投資的關系。政府提高稅費征收率,固然能增加財政收入,提高財政投資能力和擴大投資范圍;但從目前看,財政投資不可能包羅萬象,把全部投資寄托于政府財政身上很不現實,會導致投資潛力越來越有限,也越來越加重各級政府負擔,形成巨大政策債務壓力,目前我國各級政府龐大債務也是因此而起的。尤其,財政過多的投資不僅會導致低效率問題,也會對民間投資形成擠壓態勢,這不符合當前中國經濟投資現實。為此,各級政府既要深刻認識到當前政府財政投資在經濟下行情勢下的瓶頸,主動調整財政投資步伐和結構,確立政府投資不能大包大攬理念,把重點放在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部位;同時也要主動將原來由政府投資的一些項目主動讓位給企業和民間投資,讓減稅降費形成企業投資源泉和動力,把未來財政政策的著力點放在逐步減輕經濟增長對擴大政府投資規模的依賴上,真正讓社會投資規模超過政府財政直接投資。
再次,處理好減稅降費與企業稅費負擔公平的關系。稅費負擔在我國歷來存在國企與民營中小微企業不公問題,因為國企經常性獲得補貼和稅收減免等等優惠政策,而私營企業則很容易被稅收逼入絕境;且“雙創”大都以民營企業為主,會加重他們的深刻痛感。這不僅影響國企與民營中小微企業之間發展勢態與動能,也會引發社會輿論的詬病,對形成公平稅費環境不利。尤其,沉重的稅費負擔,還會導致偷稅漏稅盛行,很容易陷入“劣幣驅逐良幣”的企業發展窘境。為此,各級政府應切實認識到我國目前稅費機制本身存在的問題,再也不能對當前我國稅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無動于衷,應下大力營造公平稅賦和收費環境,讓國企與民營中小微企業享受到公平稅費;尤其把減稅降費當著減輕中小微企業經營負擔、恢復生機活力的重要政策手段,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將中央政府對企業有關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好,推動企業稅費生態環境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