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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氣候治理問題并不僅僅是一個科學問題、經濟問題、政治問題,它更是一個體現公平正義的道德問題。毋庸諱言,這個世界仍然缺乏氣候正義,發達國家總是借用諸多的道德伎倆將責任與義務嫁接給發展中國家,貌似一切與他們無關。但2015年12月召開的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許多發達國家積極主動參與,并有效協商達成了《巴黎協定》這一里程碑式的成果,眾多國家簽署這一協定,意味著全球缺乏一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議的尷尬已經結束,這讓世界看到了希望。正因如此,國際社會普遍對此次杭州峰會推動《巴黎協定》盡快生效,尤其是在全球氣候治理上達成正義共識寄予厚望。
在全球氣候治理過程中,發達國家在不遺余力、反反復復的宣傳上,總喜歡用第一人稱復數“我們”一詞來表明在氣候問題上每個國家、每個人都是有責任和義務的,大家應該同心同德,一視同仁來維護人類共同的家園。但是作為全部人類的“我們”卻只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完全不具有行為主體的含義,不能擔負起具體行為的主體責任。但為什么即便如此一個空泛的概念卻要被發達國家作為頻繁使用的宣傳用語來在氣候問題上對發展中國家頤指氣使?實際上,這就是發達國家如何欺騙發展中國家和人民的一個道德伎倆——這就是“我們”一詞能讓一部分人乖乖聽話的同時卻可以讓另一部分人心安理得的高高在上。大量使用“我們”之類的道德謊言用心險惡,實質上是要模糊在氣候問題上權力主體和權利主體的界限,以便以悄無聲息的方式或者最小的代價取得在氣候問題上的道德制高點。
但是,在全球氣候治理問題上,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用“我們”來相稱。在復雜的生存大環境下,實際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人民所擁有的政治資源和經濟發展機遇是完全不同的,比如一個西方跨國企業的老總或者一個高級政客能否可以和達爾富爾的難民或者巴西貧民窟中的貧民之間以“我們”相稱?怎么可以要求一個餓的奄奄一息的非洲兒童跟一個發達國家的千萬富翁承擔相同的氣候責任?怎么可以要求一個青藏高原由于氣候問題而生存艱難的農牧民以及太平洋低地島國的“氣候難民”與發達國家坐在汽車高樓里的中產階級承擔同樣的氣候責任?
另外,在“我們”的背后還隱藏著更加“難以忽視的真相”,當一些人在擔心他們孩子的未來時,另一些人的孩子已經因之殞命了。眾所周知,美國前副總統戈爾拍了一部有關環保的紀錄片《難以忽視的真相》,該片呼吁“我們”攜起手來,一起應對全球氣候問題。這部紀錄片因此還獲得了2007年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獎,但在戈爾得獎后不久,一個叫田納西政策研究機構的組織卻披露了戈爾家里更加令人“難以忽視的真相”:戈爾家中每天的平均用電量達1.84萬千瓦時,這一數字幾乎是普通美國家庭的15-20倍,是普通中國家庭的100倍,此外這位老兄每月有超過1000美元的錢花在了天然氣上。但正是像戈爾這樣考慮著氣候變化對其子孫后代影響的發達國家人士,認為“我們”都應該行動起來承擔共同而沒有區別的責任——而當我們把目光轉向非洲的時候,由于氣候變化而帶來的毀滅性干旱已使無數的非洲兒童殞命。
再者,并不是所有的“我們”都遵守了承諾,履行了責任,一國失信,天下皆知。有研究通過對185個國家1990—2004年間在氣候領域的談判與履約行為進行跟蹤研究顯示:許多發達國家在氣候領域的很多承諾其實并不一定算數,美國拒絕批準《京都議定書》、加拿大簽署之后又撤出《京都議定書》,就連作為《京都議定書》東道主國家的日本,溫室氣體減排承諾的履約結果也讓人失望至極。而澳大利亞盡管主動實施碳稅政策,結果卻因為工黨的下臺而失敗。這些都一度曾極大地影響了全球氣候治理的公平公正,也使許多發展中國家對氣候治理的未來感到失望甚至失去信心。
對于G20杭州峰會來說,G20成員的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和占全球的3/4,因此非常有必要利用此次峰會對全面履行《巴黎協定》再次做出承諾,表明采取進一步有力措施的決心。中國作為此次峰會的主辦方,在中方倡導和各方支持下,今年4月,G20峰會第二次協調人會議發表了G20歷史上第一份關于氣候變化問題的主席聲明,各方承諾盡早完成《巴黎協定》國內審批程序,推動《巴黎協定》盡快生效。此次G20杭州峰會,各方能否展現負責任的姿態,在全球氣候治理上,邁出達成氣候正義共識的第一步,推動氣候變化《巴黎協定》盡早生效,以便在更廣泛領域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的合作,這些都讓全世界為之矚目。
全球氣候治理是全人類的事業,G20作為當今國際上重要的多邊對話平臺,必須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中發揮重要的領導作用。中國作為全球氣候治理新理念的引領者,在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的過程中,展現了大國責任擔當的成功范例形象。展望未來,充滿智慧的中國必將為全球氣候治理朝著公平正義的方向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如此,國家幸甚,天下幸甚!
(作者:邱明紅,云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