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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6日電(“新華視點”記者趙仁偉、劉敏)即將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總體部署。連日來,海內外的關注熱度與日俱增,世界媒體紛紛報道。“全面深化改革”將如何布局,人們翹首以待。
利益固化成為藩籬,突圍破障令人期待
改革,就是利益的調整。如果說改革開放之初普惠式的改革讓所有人受益,如今的改革則需要打破固有利益格局。
新一輪改革首先需要“破障”。
“利益固化的現象幾乎無處不在,政府部門利益、行業壟斷以及各種既得利益群體,都會結成牢固的‘藩籬’。”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認為。
盡管觸動利益比觸動靈魂還難,但十八大以來,不論是中央領導同志的公開表態,還是陸續推出的改革措施,都讓人們看到了中央堅定不移推進改革、打破固有利益格局的決心。半年里,國務院先后3次下發文件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達221項。
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如何沖破利益的藩籬和思想觀念的障礙,會后的中國將以怎樣的智慧和勇氣去“啃硬骨頭”“涉險灘”,倍加引人關注。
凝聚改革共識,公平正義能否成為“最大公約數”?
人們都關注改革、期盼改革,但改革動力何來?
“改革遭遇瓶頸期,關鍵是要凝聚共識,找到‘最大公約數’,這樣才能最大范圍凝聚改革力量,最大程度增強改革信心,最大能量釋放制度紅利。”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研究員王小廣說。
改革的“最大公約數”在哪里?有人這樣形容中國的改革歷程,前35年是“做大蛋糕”,今后應當在此基礎上“分好蛋糕”。一項媒體調查中,近六成的人最期待“進一步加強社會公平正義”,位列榜首。由此可見,推進公平正義不僅是現階段改革重要的民意基礎,也是改革的重要目標。
公平正義體現在方方面面。經濟領域,所有市場主體應不問“公”“私”,實現公平競爭;社會領域,人人都應該是依靠規則而不是依靠關系;司法領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更要落實到每一起案件中……
從十八大報告提出“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到習近平總書記前不久在武漢座談會中強調“進一步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通過制度安排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各方面權益”;從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以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為主題,到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建立社會救助制度,我們能看到中央不斷推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清晰軌跡。
人們期望,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平準則”為改革凝聚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