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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日前宣布,首批全國80家游覽參觀點于“十一”黃金周前降低門票價格,平均降幅37%。第二批約100家景點也將于近期公布降價信息(9月22日《京華時報》)。
在聽慣了各地旅游景區“漲聲一片”的背景下,突然傳出“門票價格下調”,不能不讓人頗感驚喜。不過,仔細打量“門票價格下調”名單后,這份“驚喜”感顯然要大打折扣,乃至成為一種“失望”感了。
首先,80家“門票價格下調”景區,幾乎是一些級別很低、相對冷門、門票價格不算太高的不知名景區,而像“故宮”、“九寨溝”、“三山五岳”這類高價的知名景區,完全沒有涉及。而且,80家景區中,還有不少是本就應該免費開放的“博物館”、“文化館”性質的景區。
進一步從數量上看,80家景區門票下調,乍看很可觀,其實則不然。據《2011年中國旅游景區發展報告》,截至2011年底,全國共有各類旅游景區20976家。這意味著,80家景區甚至不到全國景區總數的0.5%,即使加上“第二批約100家景點”,降價景區仍不到1%。
那么,景區門票如何才能真正下調,確保實質而非象征、實惠而非口惠呢?除了那些知名景區“下調”價格外,在筆者看來,最重要的是從源頭上厘清兩個關系。一是門票價格與一般民眾收入之間的合理比例關系。研究顯示,以“門票占人均月收入比重”計算,日本、意大利均低于1%,法國只有0.4%,而中國大陸,這一數字按城鎮居民收入計算達到7.6%,農村居民則達到32%。2011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折合月均1817元。這意味著,如果按照1%的標準計算,國內景區門票價格應不超過20元。
二是門票價格與政府公共保障和投入責任之間的合理關系。眾所周知,大多數知名景區,不是自然風景,便是歷史文化風景,都屬于地地道道的全民共有資產,顯然不能淪為景區管理者謀取私利的工具,不允許“圈起來收費斂財”,而必須捍衛它的公益本色和公共本性。要做到這一點,政府必須承擔起充分的公共責任。一方面,確保景區的維護開支主要由政府公共財政承擔,而不是通過門票直接轉嫁給消費者;另一方面,強化對門票收入的監管,確保其真正用于景區本身,而不是用來“養人”或者被地方政府挪作他用。□張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