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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不同層級科技創新中心的布局與政策建議

發布時間:2023-01-09 10:57:54  |  來源: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張文忠  |  責任編輯:殷曉霞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新時代中國經濟的發展動力逐步由傳統生產要素投入、出口拉動等向科技創新驅動轉變,科技創新無疑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主引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明確提出:支持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形成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如何建設不同層級的科技創新中心,形成以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為引領,區域創新中心為核心,不同功能的地方科技創新為支點的國家創新中心網絡體系,對推動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從世界視角,不同層級的科技創新中心空間分布對全球經濟、技術、人才和投資的流動、集聚和網絡組織有很大影響。科技創新中心空間布局不僅引領全球科技發展動向和熱點,也影響著世界高端經濟的空間組織,甚至影響著金融、風險投資和專業服務的空間布局,進而決定創新產業的生產基地和創新的市場空間格局。

科技創新中心的職能與特征

創新是人力資本、技術水平和制度環境高度契合的產物。創新理論鼻祖熊彼特(Schumpeter)認為:創新就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是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實施“新組合”。經濟地理學更多是從空間鄰近、空間集聚和區域合作與競爭等視角分析創新形成、集聚和擴散的機制,一般認為協同合作的行業、地理空間接近企業、人口流動和交流等會促進創新產業的集聚。新經濟地理學認為,城市促進了知識溢出,以及不同創新者之間的知識與思想交流,城市就成為創新的中心(專利和教育水平)。發展經濟學認為,創新中心的形成及發展會帶來知識和技術的溢出,對當地經濟發展帶來促進作用。以“內生經濟增長”為核心的新經濟增長理論認為,地區的發展與知識和技術的溢出有關——知識和技術的溢出可帶來報酬遞增;隨著報酬遞增帶來地區經濟發展,形成類似“滾雪球”效應,進而會造成各個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的差異。

科技創新中心的職能與等級性

科技創新中心是科學、技術和知識的研究中心,也是技術和知識孵化、生產和傳播的中心,同時還是高科技的產業化中心。科技創新中心具有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產業驅動和文化引領等四大功能。中心地理論認為,城市等級與城市職能有關,高等級的城市職能決定著城市的等級結構。科技創新中心從全球、國家或區域尺度而言,也存在著空間等級性、職能的分工與合作。科技創新中心的等級取決于其科技創新職能在全球、國家和區域中的地位。從科學、技術和知識的研究地位,技術和知識的孵化、生產和傳播能力,以及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水平等出發,科技創新中心可分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國家科技創新中心—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地方科技創新中心?4?個層級(圖?1)。

科技創新中心的職能等級決定了其在全球、國家和區域中發揮的作用和地位。高等級創新中心通常具有低層級創新中心的一般職能;但低等級創新中心的特殊職能,如專精特等研發和產業化職能,高等級創新中心不一定完全對應;并且,不同層級的科技創新中心不存在隸屬關系。

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位居最高層級,是全球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知識生產和傳播的中心,是全球科學和技術創新的領導者。其基本特征: 全球科學研究的原創中心,引領世界各領域科學研究的發展方向; 全球知識生產和傳播的源頭; 全球科技資源(包括大學、研究機構、科研人才和科研資金等)的集聚地; 推動全球重大科技進步和產業創新的策源地。

國家或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則肩負著一個國家或一個區域的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推廣、科技成果轉化、科技產業化等職能。其在一個國家或區域中位居科技創新研發、成果產出、創新資源及人才的領導和支配地位,處于高技術產業價值鏈的頂端,具有技術、人才和產業的輻射和帶動能力,能夠有效組織和調控國家或區域創新資源、技術和人才城市或地區。

地方科技創新中心是一個城市創新產業的集聚區,具有加速城市產業升級,推動城市融入更高層級創新網絡的重要功能。地方科技創新中心能夠與更高層級的科技創新中心對接,為當地提供更加廣闊、便利的創新創業服務平臺,持續不斷地提供新的源動力,激發城市經濟增長活力,提升城市的創新力、吸引力和競爭力。

科技創新中心的集聚與擴散性

構成科技創新中心的研究機構與組織、生產性與服務性企業及技術人才等要素具有空間集聚性。科技研發及產業化表現為明顯的地理空間集聚特征,并且創新成果的交易、產業化和創新服務等也集聚在特定空間范圍內。這種地理空間中的集聚,在產業層面上不僅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可以實現共享,更重要的是在知識層面上,通過正式或非正式的交流,人員、信息和技術等集聚和交流,可以產生新靈感,提高科技產出效率,形成知識技術外溢效應。科技創新與創新企業集聚也可能產生互為因果關系,相互作用和強化,出現類似繆爾達爾(Myrdal)所說的“循環累積因果效應”,進而推進科技創新中心的形成和發展。

科技創新中心的知識和技術擴散存在等級擴散、近鄰擴散兩種擴散方式。不同于克里斯泰勒中心地理論,知識與技術的擴散不僅由高層級科技創新中心向低層級擴散,也存在于同一層級間的擴散(圖?1),以及向周邊其他更低層級的擴散。知識和技術由中心向外圍擴散,存在著距離衰減效應,尤其是隱性知識遠距離傳播的難度和成本較大;知識和技術擴散過程和強度與人的流動、交通方式、市場需求等有關。

科技創新中心區位選擇的因素分析

科技創新中心形成和發展的區位條件包括人才和技術的高度集聚性、產學研間的密切合作性、研發費用和創新資金的高強度投入水平、知識和技術產出效率及回報率等;同時,科技創新中心的形成和發展也與城市規模、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度環境、開放與包容性文化等因素有關。

宏觀區位選擇因素

科技創新中心主要集中在經濟發達、文化繁榮、開放度高的超特大城市,不同層級的科技創新中心與世界城市的等級結構體系基本相吻合。國際創新中心與世界城市的最高等級基本一致——紐約、洛杉磯、倫敦、東京等不僅是世界城市最高等級,也是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因此,科技創新中心形成的重要區位條件就是經濟高度發達的世界城市。從美國、加拿大和北歐國家的經驗來看,科技創新中心對于住房、教育、個人服務等要求較高;同時,完善的公共服務、大量的風險投資、健全的法律服務和市場體系,以及便利的通信設施等,有助于創新人才集聚、信息和技術的傳播、創新成果的產業化。除此之外,從科技創新中心布局的宏觀區位條件來看,開放性和包容性高的城市有利于技術、人才和其他要素的集聚,進而促進科技創新中心發展。總之,發達的經濟、繁榮的文化、高素質的人才、完備的服務設施、較強的包容性、高效規范的政府市場環境是科技創新中心的形成和發展不可或缺的因素。

中觀區位選擇因素

科技創新中心對城市的要素流動、產業體系、市場規模與人居環境條件都有較高的要求。從中觀區位而言,① 科技創新中心的形成和發展需要建立在大量的技術流、信息流、物質流和人流等基礎上。有利于各種要素集聚和融合發展的空間會成為科技創新中心,如航空和航運樞紐、高鐵和高速等交通樞紐或綜合性樞紐門戶,以及國際數字信息樞紐會促進科技創新中心發展形成。② 科技創新中心需要建構在多元化的產業體系之上。產業體系多元化的城市,可以為科技創新活動提供更為完整的產業鏈和供應鏈,并在產業鏈、供應鏈與創新鏈深度融合的過程中,有效提升科技創新的產出效率。③ 科技創新中心需要建立在認可度高、潛力大的市場之上。由于新技術、新產品需要得到市場的認可,一個穩定的、潛力巨大的、具有鑒賞和認可的市場和多元場景應用,對于新技術研發、新產品推廣乃至創新企業成長至關重要。④ 科技創新中心也需要建立在適宜的人居環境之上。舒適的城市宜居環境有益于創新人才和高科技企業集聚,進而促進不同層級的科技創新中心形成。

微觀區位選擇因素

在城市中,科技創新中心集聚在特定的區位空間。科技創新中心大多位于中心城區邊緣區域,如高校集中區、文化和藝術集聚區、高技術企業集聚的園區、自然環境宜人區域,或者具有悠久歷史的傳統建筑區域等。高科技從業人員更傾向于低密度建筑、環境舒適宜人和安靜的工作環境。因此,在城市邊緣但交通便利的地區,高科技從業人員能夠體會到多樣化但不喧雜的城市氛圍,擁有相對獨立但又便于面對面交流的空間;同時,研究機構、組織和相關企業也易于獲得各種各樣的人才,并且接近風險投資公司、法律和咨詢公司,擁有一定的初創和研發空間。從微觀區位而言,科技創新中心應選擇:① 環境舒適和宜人的城區,創新從業人員、創新企業對環境的安靜、舒適要求相對較高;② 便于溝通、易于面對面交流的區域;③ 具有大量相關群體聚集的區域,創新活動需要業內人員的集聚、互動和協作,同時也需要接近研究機構和相關企業,形成相互合作與支撐的創新氛圍;  ④ 身份和形象是識別度和認可度高的區域。例如,“中關村”是創新發展的標簽,創新機構和企業在類似選擇區位,也就意味著得到行業內的認可,有利于知識、技術和信息的獲取及市場空間的拓展。

科技創新中心的發展基礎

通常衡量科技創新中心等級水平的指標,包括科技資源狀況、科技創新組織和機構數量和質量、科技人才集聚、科技創新投入水平、科技創新產出水平和效率、創新輻射力、創新價值鏈、產業化能力等。目前,我國缺乏國際一流的大學和研究機構,且地區分布極不平衡,基礎科學和重大研究原創性水平尚未達到國際領先水平,高端產業發展仍然存在技術“卡脖子”問題,距離打造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還有一定的距離。“雙一流”建設大學高度集中于北京為中心的京津冀地區、上海為中心的長三角地區;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等研究機構的分布也類似——各種國家級研究機構北京占了?19.21%,其他省份占比很低(表?1)。

從科技投入來看,2020?年北京市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超過?6%,基礎研究經費投入約占全國?1/4,投入強度已接近發達國家水平。上海?R&D?經費投入強度為?4.21%,粵港澳大灣區為?3.7%,而其他地區大多低于?3%。PCT(《專利合作條約》)專利申請量粵港澳大灣區最高,約占全國的?42.29%,約為北京的?3.4?倍和上海的?8.2?倍;另外, 福建、山東占比也相對較高。可見,市場化相對高的地區更重視?PCT?專利申請。

從企業的創新來看,眾創空間、有研發中心的企業數量和在孵化的高新技術企業數量也是反映地區科技創新能力的重要指標。2020?年,長三角地區眾創空間占全國的比例為?23.94%,規模上工業企業建立研究機構比例達到?40%,在孵化的高新技術企業為?29.89%,均位居全國第一;其次是粵港澳大灣區和京津冀地區;山東、成渝和湖北占比也相對較高。

從經濟對科技創新中心的支撐來看,2022?年《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上北京企業有?54?家,占全國?145?家的?1/3,上海?12?家、深圳?10?家、杭州?8?家、香港?7?家、廣州?4?家。2022?中國工業企業市值?2000?強中,廣東企業數量最多,高達?276?家,浙江為?214?家、北京?209?家、江蘇?205?家、上海?157?家、臺灣?123?家;另外,山東?117?家、四川?59?家、安徽?58?家和福建?52?家。2020?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第四批認定的?4?357?家國家級“專精特新”企業,浙江、廣東、江蘇、山東、北京、湖北、安徽、上海企業均超過?200?家。由此可見,世界?500?強、市值?2000?強工業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與科技創新中心在空間上有一定的吻合性,形成相互支撐,循環累積的作用。

總之,我國科技創新資源的空間差異遠超過了經濟社會發展的差距,亟待加快推進中西部地區科技創新資源的布局和人才培育和引進。

多層級科技創新中心的布局與發展導向

從世界科技發展態勢、國家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需要、國家安全與科技發展格局及地方經濟發展動力等視角而言,需要形成對接全球創新網絡體系、引領全國科技研發和技術產業化、推動區域科技產業化和推廣,以及特色技術研發和創新城市的多層級的科技創新中心體系(表?2)。

創建三大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要建設的三大國際創新中心是一個科技創新聯合體: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是以北京為核心,包括天津、河北的京津冀地區;上海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是以上海為核心,包括江蘇、浙江和安徽的長三角地區;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是以深圳和香港為核心,包括整個大灣區。

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路徑

以北京為核心,立足京津冀地區科技創新優勢,把北京建設成為全球重大科學研究中心、科技創新的策源地、科技教育和傳播中心、高技術研發和應用基地。

突出北京科技創新的核心地位。發揮北京在全球科教資源、人才和創新企業集聚優勢,積極融入全球科技創新網絡體系,提升在世界前沿科學研究、重大和關鍵工程技術領域創新及產業化水平。利用在北京的大學、研究機構和企業研發組織等的研發能力,加快大科學裝置、交叉研究平臺建設,以前沿科學和重大科技攻關為導向,提升基礎科學研究和重大科學技術前沿的原創能力,打造全球科技研發和創新策源地。發揮中關村科學城、懷柔科學城、未來科學城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科技創新平臺作用,建設全國乃至全球重要的生物技術與醫藥產業、信息技術與數字經濟、能源技術與新能源產業、材料科學與新材料產業、智能制造等高技術開發和產業化基地。以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促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建設,提升科技館、專業技術場館等功能,構建全球最具影響力的科學普及、展示和傳播中心。

立足京津冀共建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構建京津冀地區科技協同創新共同體是推進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重要目標和手段。促進科技資源和創新要素在區域內的流動和轉移,通過科技資源與創新要素整合及共享,促進京津冀創新鏈與產業鏈條高水平對接,提升區域整體創新水平和能力。

上海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路徑

發揮上海科技創新的引領作用。吸引國際知名大學、研究機構和企業研發組織設立分支機構,或與本地機構建立聯合研發中心,推動上海知名大學、研究機構融入全球創新網絡體系,加大國與國間的科技合作和人員交流,建設若干世界一流的大學和國際頂級研究機構,增強上海在科技創新領域的國際影響力。發揮大學和研究機構的作用,圍繞世界前沿領域、重大前沿戰略項目、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等,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原創成果。以張江科學城、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臨港新片區等為重點,建設世界一流科技創新平臺,集聚全球創新人才、創新要素和創新企業。圍繞優勢學科和高技術產業,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企業,形成以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為核心的全球創新產業高地。突破關鍵技術,以新材料、基礎軟件、航空航天、能源裝備、海洋科技與工程裝備等產業為核心,建設全球高技術研發與產業化基地。

立足長三角共建上海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發揮長三角的整體優勢,特別是南京-蘇州、杭州-寧波、合肥-蕪湖等核心城市在各省與長三角五大都市圈中的創新協同與帶動作用,共建上海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突出長三角?G60?科技創新走廊作用,協同布局一批重大科技項目和研發平臺,圍繞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生物醫藥、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領域,推動創新鏈、產業鏈深度融合,建設一批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示范基地及先進制造業集群,共同構筑全球創新高地。以上海、南通、杭州、紹興、寧波、舟山等城市為主,共同建設沿海科技創新發展帶。發揮市場和產業化基礎好的優勢,推進先進技術與高端制造、生物醫藥、新材料、海洋科技結合,打造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產業化基地。依托全國重點實驗室、大科學裝置等科學研究平臺,以及孵化器、科技創新示范園、產業園區等創新平臺,建設沿江原始創新和高技術產業發展帶,推動科技、產業、金融、人才等要素匯聚與融合發展。

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路徑

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發展目標是通過體制和機制創新,集聚國際創新資源,提升科技創新成果的轉化能力,建設全球科技創新策源地和高技術產業集聚高地。吸引和對接全球創新資源,創建國際一流的大學、研究機構和創新企業,促進技術、信息和資本等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和區域融合發展。發揮優越的創新環境和生活條件,吸引國際頂級優秀人才的集聚和合作交流,組建一支國際化程度較高的科技創新人才隊伍。支持國與國間科技融資、成果轉化、技術轉讓和企業孵化,推進重大科研成果的研發、中試、轉化和推廣。

發揮大灣區科技資本和風險投資市場優勢,構建國際化的科技創新投融資體系,打造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助推大灣區國際科技中心的發展。發揮大學、科研機構和企業研發組織作為創新源作用,利用各類科技創新和產業園區的平臺集聚功能,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航空航天和海洋裝備等高技術產業的發展,建設世界級原創技術、高技術、新產業和新業態的集聚走廊。促進區域間科技創新融合發展,推動大灣區合辦大學和科研院所,共建科技研發聯合體和聯盟、企業孵化器、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科技園區等合作機構和平臺,促進先進技術成果轉移轉化。

發揮大灣區核心城市的創新資源稟賦與區位優勢,提升大灣區創新網絡體系建設水平,并將大灣區逐步融入全球創新網絡。① 突出香港在科技創新中的國際化地位,引領粵港澳直接對接全球創新網絡體系,加強國際科技合作,提高半導體行業、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術等前沿技術領域的全球領先水平。② 發揮深圳在技術應用、產業配套、資金和人才優勢等,加大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水平,形成產學研一體化的創新體系。培育一批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制造業創新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圍繞量子科學、智能制造、納米技術、新材料、新一代通信技術和生物醫藥等國際科技前沿和重點領域,形成集聚創新和產業高端化發展基地。

建設五大國家科技創新中心

發揮科技資源、人才和產業發展基礎,推進科技創新與區域發展、國家安全相結合,在全國層面應布局和建設五大國家級科技創新中心,構建多極支撐、相對均衡的科技創新中心。

建設武漢國家科技創新中心

將武漢都市圈建設成為全國重要的科技創新高地,引領長江中游乃至全國科技研發和創新發展。武漢具有眾多國家一流大學和研究機構,也擁有大量國家級和省部級的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高技術產業如光電子、數字經濟和大健康產業發展基礎良好,這為建設國家級科技創新中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未來需要進一步優化環境,吸引國際化科教和產業創新人才,高水平建設國際一流大學和研究機構,提升科技研發的原創水平;發揮東湖科學城和光谷科技創新走廊的資源及創新產業集聚優勢,推動創新鏈和產業鏈的融合發展,加大科技成果的轉化,培育科技創新企業,建設全球領先的光電子信息產業鏈、全國重要的大健康、智能制造、數字產業、新能源汽車等引領區。

建設成渝國家科技創新中心

將成渝都市圈建設成中國西部乃至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和高技術產業集聚區,推動西部經濟的高質量發展。聚焦軟件技術、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醫療器械等優勢領域,支持成渝地區企業與大學、研究機構聯合創建實驗室和研究機構,積極吸納全球創新人才和資源,共同建設全國綜合性科學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平臺,提高成渝地區在全國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的能力,引領西部地區的高質量發展;依托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與重慶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推進兩地科技協同創新,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水平,推進電子信息、航空航天、軌道交通、智能制造、裝備制造、汽車等產業建設成為世界級產業集群。

建設沈陽-大連國家科技創新中心

將沈陽-大連國家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成為東北振興的新動力源,以及全國裝備制造、新材料、現代農業和生物醫療等科技研發和產業化高地。聚焦東北全面振興戰略,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建設國內一流大學和研究機構,完善基礎與應用研究,支持全國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企業研發中心等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發揮沈陽、大連在遼寧省科技創新中的引領作用,依托沈大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高新區,攻克智能制造、高端裝備、精細化工、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航空等領域的“卡脖子”技術;加強與長春、哈爾濱等中心城市協同創新,鼓勵科技成果的區域內轉移和轉化;圍繞東北振興新動能的培育,推進原材料工業的技術改造、裝備制造業智能化和數字化建設、現代農業和生物技術的創新。

建設濟南-青島國家科技創新中心

將濟南-青島國家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成為國內海洋科技創新中心,推動山東半島新舊動能轉化和經濟高質量發展。以濟南和青島為核心,集聚科技創新資源,對接全球領先技術,建設國內一流大學和國際一流的海洋學科,創建國家級先進制造業中心和海洋科學國家實驗室,推進山東半島各城市協調創新;突出現代制造業發展中關鍵技術和海洋科技的應用及產業化,以集成電路、電子信息、交通裝備、生物醫藥、精細化工等制造業的尖端化、智能化和數字化為重點建設全國先進制造業科技創新中心;以海洋科學研究和海洋產業的技術應用為重點,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海洋科技創新中心。發揮科技創新示范區、高新區、經開區等創新載體和產業園區功能,集聚新一代信息技術、新一代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氫能源、新材料、海洋科技、新能源交通裝備等為重點的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基地,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技術創新集聚區。

建設西安國家科技創新中心

將西安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成為全球特色專業和技術的原始創新高地,打造西部創新創業之都。發揮西安豐富的科技資源、多樣的軍民融合方式和眾多的創新平臺等優勢,圍繞材料科學、航空航天、半導體、軌道交通與能源等方向,創建國際一流大學、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究機構;依托中國西部科技創新港、西安科學城、長安大學城等,引進全國科技領軍人才,突破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生物醫藥航空航天等關鍵核心技術。

建設若干區域科技創新中心

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具有傳導和承接國際與國家科技創新中心的作用,是推動我國科技研發、技術創新和產業化的重要支撐點。未來能夠成為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城市有鄭州、長沙、福州、廈門、蘭州、太原、昆明、南寧等中心城市。國家要加大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支持力度,在這類中心城市重點布局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研發平臺,集聚高技術人才和創新資源,建設國內乃至國際一流大學和研究機構,提高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基礎科學研究和原始創新能力,以及新技術的產業化進程;同時,增強其對周邊區域科技帶動和輻射能力,以及知識和技術的傳播作用,推動科技創新對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作用。

建設一批特色的地方科技創新中心

以各類中小城市為中心,建設一批各具特色的地方科技創新中心是實現科技強國戰略的重要基礎,是構建地方創新文化和科技創新網絡的重要節點。在全國范圍,選擇區位條件好,文化、教育和科技等資源相對豐富的中小城市,積極吸納和承接國家和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技術、信息和人才等要素,建設特色化研究機構、創新平臺和園區,構建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中小型科技研發和創新基地;選擇人口和產業集聚度較高、技術轉化和產業化能力強的中小城市,創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專精特新”創新企業和產業集群;選擇環境宜居、包容性強、發展活力和潛力大的中小城市,打造一批創新型中小城市等。通過科技創新基地、創新企業和創新城市的建設,增強地方科技創新能力、產業競爭力和經濟發展水平。

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政策建議

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形成和發展主要取決于高素質人才、國際一流大學和研究機構、包容的創新文化、活躍的風險投資、大量的中小企業、獨特的區域創新環境等支持。

培育國際一流的研究機構和創新人才。實行更加開放和全球化的辦學和研究理念,鼓勵大學和研究機構積極融入全球科技研發和創新網絡,建設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大學、研究機構,支持國際一流研究機構、實驗室和團隊等在華設立分支機構或共建研究機構和大學。推進國際技術移民試點,吸引全球高端科技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團隊,建設國際化的研究機構和科技創新人才隊伍。

建設多樣化的科技創新平臺。發揮政府在創新平臺建設中的主體作用,統籌規劃和建設不同類型、不同規模和特色的科技研發、創新和產業化平臺。在全國布局一批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等研究機構,新建國家級研究機構要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完善科技創新孵化平臺、眾創空間等高技術產業孵化、轉化平臺的功能,為中小型科技企業提供檢驗檢測、技術轉移、科技金融和咨詢等服務,提高成果的轉移和轉化水平;提升各類科技園專業化和特色化發展導向,建設與地區科技資源、產業發展相吻合的高技術產業集群。

構建開放包容的創新環境。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動的機制,鼓勵人才跨國、跨區域流動,推動科學、技術和知識的傳播與交流;創造有利創新、創業的環境條件,形成鼓勵創新、勇于冒險、容忍失敗的包容氛圍;簡化科研和技術考核程序,鼓勵企業建立各類風險投資資金、創新創業輔導機構,支持初創企業、先導技術的轉化和產業化,提高原始創新能力。

培植優質的創新企業。建立有利于企業家參與創新的機制,鼓勵大中企業建立研發中心,促進新技術、新產品的應用,占據技術和產業制高點,促進產業鏈各個環節創新發展;支持產學研的結合,發揮科技成果的創新溢出效應,鼓勵創新資源、人才的流動,培育一批高成長性企業,創建行業冠軍;構建有利于科學家創辦企業制度,鼓勵科技人員利用專業知識、技術創辦企業,引導企業融入全球研發網絡,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型領軍企業。

完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改革。 發揮制度優勢,建立以不同層級科技創新中心為核心的綜合創新集合體,提高資源整合、人才集聚、成果轉化和技術溢出效應,促進國家及區域的自主創新、協同創新和國際化創新能力。 建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綜合協調機制。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不僅是科技部門的工作,而且是各級政府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因此,需要建立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政策手段,并在人才、資金、稅收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


(作者:張文忠,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 、中國科學院大學資源與環境學院、中國科學院區域可持續發展分析與模擬重點實驗室。《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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