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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知識產權策略

發布時間:2022-10-13 11:10:54  |  來源: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劉海波、王鵬飛、張亞峰  |  責任編輯:楊霄霄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科技與金融結合是我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必由之路。宏觀上,科技與金融結合有助于促進科技成果高效、快速轉化,優化創新資源的配置和有效運用,推動產業優化升級,提升環境質量等經濟質量指標。微觀上,科技與金融結合有助于緩解初創型/小微型科技企業的融資困難,降低研發活動風險,促進企業的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進而提升企業財務績效和長期發展潛力。以專利為典型代表的知識產權,既是創新成果的直接體現,也是激勵和保護創新的法律工具,在科技與金融結合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尤為突出。

世界主要創新型國家都高度關注科技與金融結合中的知識產權。20?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進行過多次成功實踐,如:1994?年陶氏化學公司(Dow Chemicals)用專利質押獲得了?1?億美元的銀行貸款;2000?年藥業特許公司(Royalty Pharma)依托其與耶魯大學簽訂的專利許可協議首創全球藥品專利證券化業務。近年來,美國醫藥領域的專利證券化已經較為普遍。2021?年?6?月,日本金融廳、東京證券交易所修改《上市企業治理規則》(Corporate Governance Code),其中加入了?2?點知識產權內容:上市企業要披露知識產權投資具體信息;上市企業董事會要對企業知識產權投資進行有效監督。上市企業是一國經濟組織的精華集合,也是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抓手。日本《上市企業治理規則》要求上市企業公開報告知識產權信息,顯然是想在督導上市企業強化知識產權工作的同時,加速、加深知識產權與實體經濟和金融的融合。2021?年?7?月,英國政府發布《英國創新戰略:創造引領未來》(UK Innovation Strategy: Leading the Future by Creating it),提出了創新投資的方向和創新戰略的?4?個支柱并明確了知識產權在其中的作用;英國知識產權局局長蒂姆?·?摩斯(Tim Moss)表示,知識產權居于英國創新戰略的核心地位,將設立新的“知識產權獲取”(IP Access)基金。

近年來,我國科技事業實現了歷史性、整體性、格局性重大變化,但是在建立健全科技與金融結合機制方面還相對滯后。本文通過探討知識產權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實踐和面臨的問題,研究利用知識產權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策略,旨在為進一步完善科技與金融結合的機制提出有學理基礎的建議。這在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同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歷史性交匯期,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科技、金融、知識產權的互動

發展趨勢:互動加強,纏繞加深

科技與金融的融合方式不斷發展創新。一方面,金融制度、金融工具在科技創新領域的應用為研發活動注入新的資金資源,促進了科技成果的產出、商業化和科技型企業的融資。另一方面,金融行業積極利用科技成果發展壯大自身。例如,信息和通信技術(ICT)的發展和普及催生了互聯網金融,區塊鏈技術的成熟和應用催生了虛擬貨幣、數字資產等。事實上,這兩個方面都沒有脫離熊比特(Schumpeter)對創新進行的經典界定:生產要素的新組合。

科技與知識產權的聯系日益增強。一方面,“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科技創新越活躍,知識產權制度越重要。美國經濟學家蒂斯(Teece)的研究表明,無論是在工業經濟時代,還是在數字經濟時代,專利、商標、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機制都為創新者提供了阻止創新被模仿的獨占性機制。另一方面,專利本身就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化的科技成果,這也是專利通常被用作一個有效指標測量創新的原因。

金融和知識產權的相互需求持續強化。一方面,基于現代信息技術源源不斷產生的金融產品對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要求,也得到了積極回應。現在各國的商業方法專利絕大多數都綁定了金融產品。另一方面,金融資本成為知識產權轉化的重要支撐。已有研究發現,我國實施的專利質押融資對企業績效具有顯著的凈效應,而知識產權運營機構通過不同金融模式能夠有效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初創企業通常具有輕資產特征,融資比較困難,而知識產權作為重要的無形資產有利于提高企業獲得融資的籌碼。在科技型初創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高質量的知識產權資產組合能夠提高其融資能力。歐洲專利局的調查顯示,相對于大企業而言,小企業申請專利的貨幣化導向更加明顯,包括進入資本市場和獲取許可收益;而大企業申請專利的主要目的是阻止競爭對手模仿。

科技發展及其與金融的結合拓展了知識產權保護運用的空間。2017?年?6?月,世界上最早的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項目之一?CryptoPunks發布,其官網數據顯示?2021?年?NTF?交易次數為?8?465?次,平均單次銷售額為?278?171.63美元。NFT以其背后的圖像、音樂、視頻、藝術品等為資產支撐,多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并以著作權為主,因此?NFT“鑄造”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就是“創作”。實踐中,還有在知識產權授權基礎上創造?NFT?的模式。例如,美國職業籃球協會將其品牌“NBA”許可給?Dapper Labs,用于創造相關?NFT?產品。在?NFT?形成后,如果進行二次交易的話,創作者一般在每次交易過程中都能獲得一定比例的提成費。NFT?具有可驗證性、透明執行、有效性、不可篡改、可訪問性、可交易性等特征;由于注冊并存儲于區塊鏈的分布式賬本,其生成和交易等相關記錄難以被篡改,這為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提供了新的思路。

實踐啟示:向科技投資,用知識產權獲利

現代科技活動本質上是一種投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發布的報告《全球創新指數?2020》專門以“誰為技術出資”為年度主題。縱觀這個報告,可以把這個主題的潛臺詞理解為“誰向科技投資、如何從中獲利”。早在?2011?年?4?月,美國高智發明(Intellectual Ventures)公司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的梅爾沃德(Myhrvold)在《哈佛商業評論》發表文章The big idea: Funding eureka!,主張高智發明公司“試圖努力建立一個支持發明創造的資本市場,該市場與支持創業企業的風險投資市場和振興低效率企業的私募股權市場相似”,“讓應用研究成為一個有利可圖的活動,吸引比現今多得多的私人投資”。正是因為高智發明公司的模式在盤活科技市場上的有效性,我國學者提出了借鑒其經驗成立專利投資公司的建議。

 向科技活動投資的?2?個關鍵環節

環節?1:向產出科技成果的研究開發活動進行投資。研發投資的主要資金來源包括?3?個方面:①政府財政投入,如我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的項目、科學技術部資助的各類研發項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資助的項目等;②企業投入,主要指企業利用其營業收入或其他收入開展研發活動;③基金會投入,如比爾及梅琳達?·?蓋茨基金會資助的研發活動。由于研究開發是高投入、高風險活動,通過將市場資本引入該環節有助于擴大研發投入資金來源渠道,促進創新成果的產出,而且市場資本自身的利益導向也有助于研發產出的后期商業化利用。

環節?2:在科技成果形成后針對其市場轉化進行投資。科技成果的轉化需要跨越“達爾文之海”和“死亡之谷”,資本的介入有助于提高成果轉化成功的機會。①在國家層面。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不久,一些主要發達國家就開始探索利用新的投資模式從知識產權角度激發科技的作用。一個重要表現就是在政府支持下各類主權專利基金的興起,這些基金通過投資研發投資活動、開展知識產權運營,促進專利等科技成果的商業化。例如,2009?年,美國政府設立了社會創新基金(Social Innovation Fund);2010?年,韓國政府支持設立了“智力發現有限公司”(Intellectual Discovery);2010?年,法國政府支持發起被稱為歐洲第一個完全致力于專利推廣和商業化的投資基金?FranceBrevets;2010?年,日本設立了生命科學知識產權平臺基金(Life Scienc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Platform Fund)。②在企業層面。以高智發明公司為例,其設有一支“發明科學基金”(Invention Science Fund,ISF),不僅在研發環節的前端對發明家、技術專家進行資助,還設置了?ISF?孵化器,旨在將該公司的發明成果與有經驗的創業家匹配,促進科技創業。③在高校層面。很多高校通過機構設置等舉措促進成果轉化。例如,美國斯坦福大學從?1970?年就正式設立了技術許可辦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在該辦公室成立?50?周年內實現超過?21?億美元許可總收入;英國牛津大學通過設立名為“牛津大學創新”(Oxford University Innovation)的公司專門負責科技成果的商業化。

 知識產權在?2?個環節發揮關鍵作用

在環節?1,有效的、制度性的知識產權管理可以為研發過程提供策略支持。對在先技術文獻的檢索能夠幫助研發人員明確相應領域的知識基礎,避免重復研發,提高創新效率,更好地進行集成創新。通過全面檢索掌握在先專利技術,還有助于申請人制定研發和知識產權布局策略,而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相關技術的發展和運用充分提高了專利檢索的效率。例如,在核心技術已經被競爭對手申請專利的情況下,是選擇替代性技術方案進行研發,還是選擇在既有技術的基礎上研發周邊技術進行“圍堵”。

在環節?2,是否擁有高質量知識產權是科技成果能否吸引投資的重要影響因素。核心技術是科技型初創企業獲得盈利和成長壯大的關鍵驅動力。對于大多數企業而言,如果沒有知識產權對其技術進行保駕護航,將很容易喪失市場上的壟斷優勢;即使暫時獲得了“領先優勢”,也很容易被擁有強大資本支持的競爭對手擠占。知識產權與金融的創新性結合有利于促進、保障科技的商業化實施。比如,實踐中誕生了各類知識產權保險、知識產權稅收優惠政策,歐洲國家廣泛采納的“專利盒”政策就是一個直接體現。 

我國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知識產權實踐

從投資角度看待科技創新時,知識產權的作用就顯得具體、明確且突出。因為在選擇投資對象時,無論是政府、企業還是其他主體,都希望把資金投到權利邊界清晰、權利內容完整、權利保護嚴格有力的資產上去。在我國,從政策文件到操作舉措,科技投資中或明示或默認地為知識產權留下了適當的位置。

從政策方向上看,相較于十幾年前,知識產權在我國科技與金融結合實踐中已經得到較多體現。政策制定已經充分覆蓋向科技投資的?2?個環節。在環節?1,2021?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發布,要求“充分發揮金融投資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的作用”,強調引導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機構等各類市場主體提早介入研發活動。在環節?2,2014?年,科學技術部、財政部聯合發文,在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下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2015?年,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要求“國家鼓勵政策性金融機構采取措施,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的金融支持”;2017?年,國務院印發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要求“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技術轉移早期項目和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投融資支持”。

從工作指導上看,2015?年?3?月,《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推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印發,提出“引導和促進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創業投資等各類金融資本與知識產權資源有效對接”,并重點強調了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利保險、知識產權出資等模式。2017?年,國務院印發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要求“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試點,鼓勵商業銀行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2021?年,修訂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2022?年?1?月?1?日實施)明確“國家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在信貸、投資等方面支持科學技術應用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2022?年,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中區塊鏈電子證據效力的批復》,肯定了區塊鏈電子簽名在知識產權維權中的作用。在地方層面,北京、上海、廣東等地專門制定了推動知識產權金融工作發展的政策。

從市場實踐上看,在政府支持和市場拉動的雙重動力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證券化、知識產權保險等模式不斷發展。質押融資方面,2021?年,我國專利商標質押融資金額達到?3?098?億元,融資項目達?1.7?萬項,惠及企業?1.5?萬家。證券化方面,2019?年?3?月,我國首支知識產權證券化標準化產品“第一創業-文科租賃一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成功發行;2020?年?9?月,“浦東科創?2?期知識產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2021?年?11?月,我國首支純商標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長城嘉信-國君-廣州開發區科學城知識產權商標許可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正式發行。保險方面,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16?年開展了專利保險試點示范工作,并遴選了?21?個區域或單位進行推進;北京市自?2020?年開始實施為期?3?年的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截至?2022?年?4?月,已經為?20?余個重點產業的?3?366?件專利上保險。 

我國科技與金融結合中面臨的知識產權挑戰

當前我國正在加快建設科技強國、知識產權強國,健全現代經濟體系和金融體系。在科技、金融、知識產權結合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創新,并取得顯著成效,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有待改善。

在科技投資的環節?1,學術研究所產出的知識產權的整體質量和市場布局仍顯不足。根據調研,我國發明專利轉讓價格相對較低,有?41.2%?集中在?5?萬—10?萬元;高校有效發明專利產業化率為?3.8%,許可率為?4.4%,轉化率為?3.6%,整體實施率為?14.7%。一方面,專利技術水平低是轉化困難的主要障礙,截至?2018?年底,大專院校有效發明專利平均維持年限為?5.4?年。另一方面,高校、科研機構的學術導向使其專利的市場潛力相對不高,調查顯示我國產學研合作產出占有效專利的?6.5%。此外,學術科研機構內的知識產權專業服務支撐力量不足,高校樣本中建立知識產權專職管理機構的比例為?44.2%,科研機構這一比例為?36%。

在科技投資的環節?2,科技型初創企業面臨短期生存與長期布局的沖突抉擇。對于創業者和投資人的訪談發現?4?個現象。①部分創業人員已經充分意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但是他們也強調,知識產權對于創業企業而言,主要是“防守之盾”,而非“攻擊之矛”。②初創企業早期的主要關注點在于占領市場和獲得生存,在采取知識產權相關舉措方面存在能力與資金方面的雙重約束,通常在融資的時候才發現知識產權的重要性。③部分初創企業仍然認為知識產權作用不大,主要體現于大學生創業或者尚未形成清晰商業模式的創業企業。④初創企業在產學研合作方面不具有優勢,創業人員表示“小公司根本就沒有能力與高校開展深度合作”,實踐中比較可行的是聯合申請一些政府項目。

知識產權可能不是科技與金融結合取得成功的決定因素,但是絕對有可能成為科技與金融結合走向失敗的直接因素。我國設立科創板以來,企業申請上市過程中,以專利為代表的知識產權是其在招股說明書中進行重點說明以論證技術優勢的內容之一,自主知識產權情況、知識產權涉訴情況也是證券交易所審核問詢的重點關注內容。上海證券交易所在《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41?號——科創板公司招股說明書》第三十三條和第六十二條專門對技術專利許可和授權、核心技術和商標權屬等方面的風險進行強調。一位知識產權學者在公開場合表示,“我了解到很多科創板上市公司的老板,對于企業應當如何安排知識產權的知識都比較欠缺”。實踐中,已經出現不少企業在上市過程中因知識產權問題而遭遇失敗的案例,如支撐核心技術的自主知識產權不足、遭遇知識產權侵權訴訟(表?1)。在兼并收購中,由于知識產權具有的壟斷性能夠給企業帶來競爭優勢,企業的兼并收購也越來越以知識產權的獲取為核心目標,這意味著有可能帶來壟斷問題。在?2020?年?7月,美國英特爾公司與蘋果公司對?Fortress?公司提起聯合訴訟,理由是后者投資、收購、創造了大量專利主張實體,形成專利聚集,妨礙了市場競爭。這類收購也容易引起監管部門的關注。2019?年發布的《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知識產權領域的反壟斷指南》,以及?2020?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組建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為知識產權反壟斷檢察提供了可能。

科技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帶來新的知識產權挑戰。例如,NFT?作為一種渠道和模式可以起到有效保護知識產權的功能,但是在?NFT?形成過程中卻存在一定的確權風險。即由于?NFT?平臺不需要對?NFT?背后的資產進行嚴格的權屬審核,導致?NFT?形成后,其背后受到知識產權保護的作品可能遭到侵權。2022?年?4?月?20?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就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件作出判決,進一步突出了這一問題的緊迫性。該案件起因是被告經營的“元宇宙”平臺上的?NFT?侵犯了原告的知識產權,而平臺沒有在?NFT“鑄造”時盡到注意義務;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構成侵權。此外,對于金融產品本身的知識產權保護也還有待強化,盡管金融產品本身具備一定的知識產權屬性,但是實踐中的金融產品仍然以商業方法為主;然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商業方法作為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在一般情況下不具有可專利性。 

用知識產權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策略選擇

制定策略的主要考慮

策略的選擇從來都不具有普適性,恰當的策略始終應當基于特定的情境制定,并結合情境的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國家需求——以知識產權促進科技與金融的結合要考慮我國的國家發展階段和國家戰略需求。我國正在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努力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突破國外技術封鎖、解決“卡脖子”技術難題是當前的燃眉之急。為此,必須解決好向科技投資?2?個環節的內部問題,并充分注重?2?個環節的銜接,以知識產權制度輔助和保障研究開發,以高質量研發為產業發展提供科技基礎,以創新獲利反哺科技研發,并通過將金融引入各個環節實現良性循環。從長期來看,我國要真正實現高質量發展,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產業轉型升級,而這個過程面臨越來越明顯的環境約束。

行業屬性——不同行業對于知識產權的依賴程度和依賴方式存在差異,制定策略要充分考慮行業間的異質化。部分行業技術更新迭代快、企業間技術相互依賴性強,因此不同企業間,甚至上下游企業間,既有競爭也有合作,知識產權交叉許可比較普遍,典型代表是信息和通信技術行業。在數字經濟背景下,相關企業更容易快速明確商業模式并獲利,也相對容易吸引投資。但是,還有部分行業研發過程漫長,甚至在形成產品后還要經過同樣漫長的審批才能上市,典型代表是醫藥行業。醫藥行業關系國計民生,但是我國在醫藥技術方面還相對落后于美歐等國家和地區。相對于信息技術,醫藥技術研發的時間和資金成本更高,失敗風險也更高,在科技投資的環節?1?難以引起資本市場的關注。

稟賦差異——制定策略要充分考慮國家、區域、創新主體等不同層面稟賦條件。在國家層面,我國加強科技與金融結合的兩個主要優勢是舉國體制和龐大的市場規模,但是同時存在科技評價、金融體系等方面的不足。在區域層面,要充分考慮區域內部的產業特征、人才基礎、科技創新、金融發展等方面的條件。在創新主體層面,要充分考慮機構類型、機構規模、創新能力等情況。

目標導向——知識產權策略要服務于科技與金融結合的具體目標,實現公共政策與市場機制的有效配合。知識產權制度對于政府而言是為了保護和激勵創新,對市場而言是為了獲取創新利益。在這樣的宗旨下,企業應當提高自主知識產權水平,優化知識產權布局;而大學和科研機構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在明確有必要申請專利的情況下,申請最終能夠在市場發揮作用的專利,而不應當把專利與學術論文等同起來作為對科研人員的科研績效進行評價的關鍵指標。

制定策略的具體建議

加強科技與金融結合實踐中的各類知識產權制度建設。在國家層面設立推動知識產權運營與科技創新深度融合的工作專班,負責知識產權特別是專利與科技創新的對接、融合工作。支持科技創新主體加強內部知識產權制度體系建設:無論是高校、科研機構還是科技型企業,有條件的應當建立獨立建制配合專業人員的知識產權工作制度,沒有條件設立獨立建制部門的應當設置專業知識產權管理崗位,獨立部門和專業人員都難以實現的要以設置兼職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為底線。建立健全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管理體系,加快開發智能化知識產權評估工具,進一步發揮金融在科技評價中的作用。探索實施企業無形資產信息公開披露制度,便于投資者利用這些信息對企業價值做出正確判斷。

結合技術特征為科技與金融結合提供高質量知識產權儲備。強化企業在科技與金融結合中的主體地位和在知識產權創造主體地位,聚焦醫藥制造、醫療器械、半導體等技術領域補足知識產權短板。針對特定核心技術領域,持續跟蹤全球專利技術進展,組織力量進行專利文獻分析,為創新主體的研發路徑、專利撰寫、專利布局提供指導。構建科學合理的專業技術領域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發揮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激勵創新的功能。充分發揮國家對于急需科技的研發組織作用,加強政府力量和國家資本在創新鏈早期介入戰略性技術,通過有效的公私合作帶動民間資本參與研發。

創新基于知識產權的市場化科技與金融結合運作模式。審慎、積極、穩妥地創新科技投資?2?個環節的金融模式和知識產權支持政策。需要明確,相關策略是基于現有制度框架的舉措創新,而非盲目的顛覆性舉措。比如,NFT?相關市場行為要在現有制度約束下開展。建設全國統一的要素和資本市場,推進建立國家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考慮設立國家知識產權運營母基金,采用“母基金+子基金”的投資模式,支持相關創新主體獨立設立、聯合設立或參與知識產權運營子基金,開展全球知識產權布局,培育、創造高價值專利。基于現有的金融市場和金融制度情況,不斷健全有關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證券化、保險的體制機制。推動區塊鏈等相關新興技術在知識產權交易、存證方面應用。

將知識產權嵌入產業鏈、創新鏈等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政策。產業鏈中,通常上游行業的知識和技術密集度更高,附加值也較高;而下游行業有可能從事的是組裝、銷售等內容,附加值相對較低。高科技領域的資本更容易在上游聚集,因此應該成為知識產權的重點布局領域。創新鏈可以簡化為研究開發、產出技術成果、實現具體產品等關鍵環節。其中,從研發到技術、從技術到產品?2?個環節風險較高,相應的資本回報率也較高;因此,應當將金融資本、民間投資等更多地引導向創新鏈的早期環節,不斷強化科技活動中知識產權導向。我國還應進一步促進企業基礎研究,引導有條件的企業主動加大研發投入開展技術研究、參與國家相應科技計劃項目。


(作者:劉海波、王鵬飛,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中國科學院大學 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張亞峰 中國科學院大學 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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