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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差評師案宣判
三被告被判賠償淘寶一元及合理支出兩萬元
不給錢,就差評?曾在網絡中濫用評價權,惡意敲詐勒索商家的杜某、邱某、張某3人,在收到刑事判決書后,又被淘寶訴至法院。
近日,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差評師的“一元官司”迎來了一審判決:江蘇省海門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杜某3人的行為損害了淘寶的合法民事權益,判決3被告共同賠償淘寶損失1元、合理支出2萬元。
淘寶方面稱,起訴差評師是為凈化平臺經營環境,維護商家利益,讓評價更真實,消費更放心。
據了解,杜某等3名被告因故意在購物中給予賣家差評,先后5次敲詐勒索淘寶賣家,被海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緩刑,并處罰金。隨后,淘寶以杜某等3人惡意評價涉嫌侵權為由,將這3人起訴至法院。作為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差評師案,此案曾于2018年11月8日公開開庭審理。
海門法院經審理認為,淘寶網平臺上的銷量、評價等數據經過長期交易積累而形成,信用評價體系是淘寶網核心競爭利益,法院有理由相信平臺上的消費者在網絡購物決策過程中已養成對信用評價數據的依賴和習慣。
3被告以敲詐為目的對商家進行惡意差評,客觀造成淘寶平臺上相關數據的不真實,直接影響并破壞了其構建的信用評價體系,亦即損害了淘寶公司合法的民事權益。
在這一案件中,法院首次判決職業差評侵害淘寶評價數據權。對此,阿里巴巴集團高級法務專家張譯文說,這是數據保護中非常具有進步意義的司法實踐,對于數據權利范圍、侵權構成都作了有益的探索。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認為,目前我國法律對于惡意差評這樣的網絡惡意行為沒有很明確的規定,很難進行快速、有效的應對,讓這些惡意行為能夠鉆制度的空子。
“電商平臺是最了解行業生態現狀的,在這個時候能夠主動站出來,通過司法訴訟來推動相關判例,我認為將有助于促進形成長期、有效、良性的網絡空間治理規則,推動司法甚至是立法的進程。”劉曉春建議,希望未來能有更多的平臺努力作出這樣的嘗試。
近年來,阿里不斷完善投訴舉報機制,升級評價規則,如開放官方評價投訴平臺,商家在受到惡意差評要挾的時候,可登錄投訴平臺提交不合理評價投訴。
此外,阿里也在協助配合執法機關對差評師予以打擊。據阿里巴巴方面透露,自2017年開展打擊惡意行為專項行動以來,阿里已經配合多地公安機關破獲20多起利用惡意差評對商家進行敲詐的案件。
“阿里始終堅持協同社會各界、通過多種途徑,不遺余力地打擊像差評師這樣的惡意行為。”阿里巴巴集團首席平臺治理官鄭俊芳說,阿里巴巴將一如既往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營造良幣驅逐劣幣的氛圍,優化商家經營環境,“要讓好人一路綠燈,讓壞人寸步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