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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怎么執行
財政部部長解析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2019年1月1日,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始實施。《辦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等六項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究竟怎么扣?扣多少?納稅人能減多少稅?12月24日財政部部長劉昆受國務院委托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報告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有關情況時,對上述問題作出回應。
技工教育納入子女教育扣除范圍
從2019年1月1日起,子女上技校也能獲得每年1.2萬元的子女教育專項扣除了。此前的征求意見稿中只明確對正在接受小學、初中、高中階段教育的,可以獲得專項扣除。這次對于高中階段教育的范疇,新增了技工教育這一項。
操作辦法,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額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別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確定后,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而且,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在學籍繼續保留的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均可連續扣除不受影響。
同時,子女在境內接受教育的不需要特別留存資料;但對于在境外接受教育的,需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