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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價”,成為2018年中國醫藥行業的關鍵詞之一。時至年末,由國家醫療保障局主導的“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結果引發熱議——經過議價,25個擬中選藥品與試點城市2017年同種藥品最低采購價相比,擬中選藥品價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達96%。
2018年,中國推出一系列政策“組合拳”,以降低包括抗癌藥在內的藥品價格,讓人民群眾以比較低廉的價格用上質量更好的藥品。
帶量采購“擠水分”
藥品集中采購是深化醫改,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重大舉措。此次在11個試點城市舉行聯合招標,是中國首次在國家層面嘗試藥品帶量采購。
所謂帶量采購,是指在藥品集中采購過程中開展招投標或談判議價時,明確采購數量,讓企業針對具體的藥品數量報價。從結果來看,此次談判的降價幅度符合預期,有25種藥品擬中選價平均降幅達52%。其中,患者關注的兩款抗癌藥價格降了不少:阿斯利康生產的原研藥吉非替尼片(易瑞沙)降價達76%;本土企業江蘇豪森的“國產格列衛”——仿制藥甲磺酸伊馬替尼片價格降低了24%,為更多癌癥患者帶來了福音。
聯合采購辦公室負責人此前表示,藥價虛高嚴重是我國醫藥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權威部門調查資料,在藥品銷售價格中,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和合理利潤僅占了較小的部分。因此,擬中選藥品價格大幅度下降后,擠掉的主要是銷售費用等“水分”,藥品生產企業“還是能賺錢的”。
專家指出,根據此前公布的采購方案,此次帶量采購以試點地區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年度用藥總量的60%—70%招標藥品。這意味著,中標企業將在試點城市占據六七成的市場份額。與此同時,此次帶量采購招標的藥品在試點城市的市場份額約占全國份額的30%,將會影響其他地區的藥品價格進一步下調。
仿制藥評價促研發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藥品集中采購之所以能夠順利實施,離不開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順利實施。在此次采購中,參與競標的仿制藥必須通過一致性評價,為藥價更低、質量更好助力良多。
業內人士指出,雖然中國仿制藥企業眾多,但“大而不強”一直是仿制藥行業的特點之一。近年來,中國啟動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工作,對已經批準上市的仿制藥,按照與原研藥品質量和療效一致的原則,分期分批進行質量一致性評價。根據《2018年底前須完成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品種目錄》要求,我國屆時應完成289種仿制藥一致性評價。
專家表示,通過促進仿制藥一致性評價,能夠讓仿制藥更充分地與原研藥競爭,是降低藥價的可行方法,而這對醫藥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沒有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企業有可能失去市場并逐漸被淘汰,技術研發能力較弱的中小藥企也可能受到沖擊。
對此,中國藥科大學教授、國際醫學商學院教授丁錦希表示,實施帶量采購政策,促進仿制藥替代原研藥,是整個醫藥產業的大趨勢。只有順應這個趨勢的企業,才能在未來競爭激烈的醫藥市場上分得一杯羹,占據主動地位。
與此同時,這一舉措也為創新藥的發展提供了機遇。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李玲表示,目前在我國抗癌藥市場中,具有較好療效的藥品大多被進口藥企壟斷。從長期來看,要想從根本上降低藥價,關鍵要提升國內藥企的創新能力。
丁錦希也指出,藥企希望得到高利潤就得依靠研發創新,加大新藥創新力度。目前,我國在鼓勵新藥研發方面已經開始了布局,通過加快審批、審評,將創新藥納入醫保,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方式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政策合力見成效
如今,中國打出的藥品降價“組合拳”,成效正在逐步顯現。
今年10月,國家醫療保障局對外公布,經過3個多月的談判,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談判藥品價格平均降幅過半,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后的支付標準低于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平均低了36%。進入“第二季”、愈發成熟的“國家談判”,極大減輕了我國腫瘤患者的用藥負擔。
從5月1日起,中國取消了包括抗癌藥在內的28項藥品進口關稅,使實際進口的全部抗癌藥實現零關稅,并較大幅度降低抗癌藥生產、進口環節增值稅稅負?!半p稅”的下調,進一步降低了抗癌藥價格,提高了癌癥患者對藥品的可負擔性。
從11月1日起,新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在全國正式實施,新版目錄不僅在品種數量上有所增加,還建立了動態調整機制,以滿足各類患者的需求。保用量、降藥價、省費用成為基本藥物制度發展主要方向。其中,在與基本藥物目錄與醫保的對接方面,相關意見指出,要完善醫保支付政策,醫保部門按程序將符合條件的基本藥物目錄內的治療性藥品優先納入醫保目錄范圍或調整甲乙分類。
與此同時,中國還在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藥在境內上市審批,把境外上市的抗腫瘤等相關藥品,納入優先審批通道。近日,國家藥監局近期通過優先審評審批程序,批準1類創新藥羅沙司他膠囊(用于治療正在接受透析治療的患者因慢性腎臟病引起的貧血)在華上市,中國由此成為該藥全球首個獲批上市的市場。外媒認為,從基本西藥一度短缺,到外資藥企創新藥率先在華上市,這一驚人轉變是中國藥品監管不斷改革的新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