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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5日電 (李易)日前,文化和旅游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在文化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簡稱PPP),明確提出鼓勵社會需求穩定、具有可經營性、能夠實現按效付費、公共屬性較強的文化項目采用PPP模式,并提出將確定一批文化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推廣先行區,為區內文化PPP項目提供政策支持,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案例,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意見》從推廣領域、項目運作、政策保障、風險防范等方面,對文化領域PPP項目實施提出要求。
在推廣領域方面,《意見》具體指出側重具有一定收益性的文化產業集聚發展、特色文化傳承創新、公共文化服務、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以及促進文化和旅游、農業、科技、體育、健康等領域深度融合發展的文化項目。
在規范項目運作方面,《意見》要求各級文化、財政部門規范項目運作、優化回報機制、加強全生命周期監管、強化信息公開。其中,特別提出要規范開展項目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嚴禁突破財政承受能力上項目,嚴禁變相舉債,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在政策保障方面,《意見》明確指出,要為文化領域推廣PPP模式和項目落地提供多方位的支持,包括:加強組織領導,鼓勵各地建立跨部門的PPP工作協調機制;優化資金投入方式,推動具備條件的財政資金從補建設向補運營轉變;豐富金融支持手段,鼓勵符合條件的文化PPP項目靈活運用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等融資方式。
此外,《意見》還明確了文化領域PPP模式未來發展方向。鼓勵有文化項目運營管理經驗的企業參與文化PPP項目長期運營,積極培育文化領域專業運營商,形成一批有實力的文化企業和上市公司。優化文化PPP項目的回報機制,在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挖掘項目的市場價值,提高社會資本投入的積極性。加快組建文化PPP基金,解決PPP項目落地的融資問題。《意見》還提出,文化和旅游部、財政部將聯合確定一批文化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推廣先行區,區內文化PPP項目可優先享受政策支持,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案例,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意見》出臺后,文化和旅游部產業發展司從文件的背景、內容、特點等方面進行了深入解讀。產業發展司負責人表示,在文化領域推廣PPP模式有助于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以高質量的文化供給增強人民群眾的文化獲得感幸福感;為社會資本特別是民營企業進入文化領域拓寬渠道,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潛力;有助于形成多元化、可持續的投入機制,彌補文化建設中政府投入的不足;有利于提高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質量和效率,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
產業發展司負責人強調,推進文化PPP項目要堅持規范運作,守住底線。要注重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搞一哄而上。各地政府要認真評估本地財政承受能力和項目的經濟社會效益,嚴格入庫審核把關,堅決避免違規負債、保底承諾、回購安排等情形。各類社會資本要嚴格遵守國家對PPP的有關要求,充分做好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設計出良好的運作模式,提高項目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