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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北京11月19日訊 記者熊麗報道: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5部門近日發布《關于鼓勵相關機構參與市場化債轉股的通知》,鼓勵保險公司、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各類機構依法依規積極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
通知提出,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設立專門實施機構從事市場化債轉股,允許保險業實施機構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業務,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可以獨立開展或與其他機構聯合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項目;鼓勵銀行、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依法依規發行資產管理產品參與市場化債轉股,資金投向和使用應符合相關監管要求;鼓勵暫未設立實施機構的商業銀行利用現有機構開展市場化債轉股。
通知提出,支持外資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業務,允許外資依法依規投資入股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開展市場化債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