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重大違法退市新規落地
新增社會公眾安全類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溫濟聰
退市新規將上市公司“社會公眾安全類重大違法”情形納入強制退市新規,傳遞出重大違法退市“從嚴”信號,有助于實現有序進退,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體質量和水平
11月16日,滬深交易所正式發布《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并修訂完善《股票上市規則》《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等規則。同時,深交所宣布啟動對長生生物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機制。
北京理工大學公司治理與信息披露研究中心主任張永冀表示,退市新規發布實施,將進一步夯實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實現有序“有進有退”,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體質量和水平。
“五大安全”納入退市考量
中國證監會此前明確,上市公司除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等重大違法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證券交易所也將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實施辦法》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定義和情形列舉中納入了“五大安全”的相關內容,即涉及“五大安全”的重大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的,其股票應當被退市。交易所高度重視上市公司涉及“五大安全”的信息披露行為,作好定期排查,督促公司提示相關風險,針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啟動紀律處分、嚴肅處理機制。“五大安全”納入退市考量將在三個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一是順應市場發展需要,促進市場“正本清源”。“五大安全”事關國家戰略部署,將上市公司涉及“五大安全”的重大違法行為納入退市情形,有利于強化主體責任意識,推動上市公司堅定貫徹新發展理念,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在維護國家公共安全、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公共健康安全等方面作出表率。二是提高風險意識,更廣泛保護投資者權益。退市制度的社會功能是保護投資者利益,是優化完善退市制度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涉及“五大安全”的重大違法行為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切身利益,也嚴重影響了證券市場投資行為,將其納入強制退市情形,有利于維護市場運行秩序,將保護投資者權益落到實處。三是進一步明確市場預期。《實施辦法》明確了涉及“五大安全”領域的具體退市標準,其情形主要包括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被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法律資格的其他情形等。
暫停上市期限變為6個月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退市新規設置了比較嚴謹規范的退市決策和實施程序。首先,設置了上市委員會決策機制,規定上市委員會以相關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決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認定的事實為依據,對上市公司行為是否嚴重影響上市地位,是否應當對其實施重大違法退市實施審議,作出獨立的專業判斷并形成審核意見;其次,給予當事人合理的救濟途徑和救濟手段,主要是給予涉嫌重大違法退市的上市公司申請聽證、書面陳述和申辯、要求復核等權利,維護其正當的程序保障權利;再次,明確了重大違法退市的相關環節,即停牌、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將暫停上市期限由1年縮短為6個月,提高了退市實施效率。
深交所新聞發言人表示,《實施辦法》將切實提高退市效率。第一,將重大違法退市情形暫停上市期限,由12個月縮短為6個月;第二,重大違法公司被暫停上市后,不再考慮公司整改、補償等情況,6個月期滿后將直接予以終止上市,不得恢復上市;第三,除欺詐發行外的其他重大違法退市公司申請重新上市,時間間隔由1年延長為5年;第四,因欺詐發行退市的公司不得重新上市,一退到底。
此外,深交所圍繞“上市地位”明確了退市標準。第一,堅決對欺詐行為“零容忍”。上市地位需具備合法性基礎,公司取得上市地位主要來源于首發上市和重組上市,公司因欺詐而騙取了IPO發行核準或者重組上市核準,則上市地位的取得就不具備合法性基礎,直接導致公司上市地位不能持續;第二,嚴懲“造假”規避退市行為,上市公司利用財務造假保留上市地位的,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占用市場資源、扭曲定價功能,堅決予以處理;第三,延伸監管范圍,從公司重大違法行為造成損害的嚴重程度,結合公司承擔法律責任類型、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程度等因素考慮,嚴肅處理重大違法行為,不保留其上市地位。
引導上市公司練好基本功
這次退市改革中,在具體的投資者保護措施方面,主要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風險警示制度設計、相關主體權利限制、責任主體紀律處分等方面作出具體安排。在上市公司面臨退市風險時,及時督促其對外披露,揭示風險。在退市程序中,設置了退市風險警示制度,在交易機制等方面作出了規制。這一系列制度設計,就是要促使投資者理性投資,充分考慮投資決策與風險承擔能力之間的匹配性。
除此之外,前一階段發布的減持規則中,已規定上市公司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后未滿6個月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同時,證券市場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機制已日趨成熟,人民法院對此類案件的審判力度也將逐步加大,投資者可以通過司法渠道實現利益訴求。實踐中,已有不少個案的投資者通過司法途徑得到救濟。
11月16日,深交所還發布了啟動對長生生物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機制的消息。根據《通知》規定,該公司股票將于《實施辦法》發布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深交所將根據相關規則作出是否對其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如果決定對長生生物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將依規依序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
“退市新規實施后,交易所將擔起主體責任,對于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有一家退一家。同時,交易所也應做好對上市公司的服務工作,督促引導上市公司練好經營基本功,切實提高公司質量,有效維護投資者根本利益。”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教授李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