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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狀告兒子討要贍養費 竟被要求做親子鑒定
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吳安娜 馬劦 記者 萬凌云)古稀之年本應是兒孫繞膝,頤養天年之時,然而老齊夫婦卻不得不因贍養費問題將親生兒子告上法庭。28日,鎮江丹徒法院介紹,法院近日審理了這起贍養費糾紛案件。令人難堪的是,面對父母的贍養訴求,竟被唯一的兒子要求做親子鑒定!
院方介紹,被告亮子是老齊夫婦連生5個女兒后,才有的小兒子,從小到大寵愛有加。但令二老沒想到的是,自己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兒子,在給他建了新房、娶了媳婦之后,卻不愿意承擔自己的那一份贍養費。
近兩三年來,老齊夫婦身體每況愈下,兩人每月百余元的老年津貼和每年1200元的土地轉包收入,根本負擔不了住院治療的經濟重擔。而亮子一直在外打工不回家,無奈之下,兩位老人只好申請法律援助,一紙訴狀將兒子告上法庭。訴狀中,二老要求其支付每人每月贍養費500元以及醫療費的六分之一。
主審法官介紹,對此亮子辯稱自己在外打零工,無固定收入,且房子是自己買的并非二老幫忙建造。同時,他還提出做親子鑒定的要求,確定自己是二老的孩子才同意以給錢或給糧食的方式承擔贍養義務。
法院審理后認為,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法庭審理認為,參考當地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標準15612元/年及原告家還有其他五名有贍養能力的子女的實際情況,法院最終判決亮子每月支付兩位老人共計400元的贍養費(不含醫療費),并支付已發生醫療費的六分之一1200元。
判決后,亮子服判息訴。
(文中人物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