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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龍 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院教授,中國人權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2018年3月5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就內蒙古脫貧攻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標志性的指標是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打好脫貧攻堅戰,關鍵是打好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戰。關鍵是攻克貧困人口集中的鄉(蘇木)村(嘎查)。要采取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精細的工作,瞄準貧困人口集中的鄉(蘇木)村(嘎查),重點解決好產業發展、務工就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醫療保障等問題。要完善大病兜底保障機制,解決好因病致貧問題。既要解決好眼下問題,更要形成可持續的長效機制。要把脫貧攻堅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機結合起來,推動鄉村牧區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把廣大農牧民的生活家園全面建設好。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指明了內蒙古脫貧攻堅的方向。
扶貧開發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人民福祉、事關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我國國際形象,充分認識打好脫貧攻堅戰是促進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實現共同富裕的重大舉措,是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標志。多年來,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內蒙古也同全國各地一樣,一直致力于推進農村扶貧事業,并取得巨大成效。2015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出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的意見,對內蒙古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出部署。2017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確定內蒙古脫貧攻堅的目標是:到2017年基本消除絕對貧困,自治區重點貧困旗縣全部摘帽;到2019年基本完成“人脫貧、縣摘帽”的目標;到2020年實現農村牧區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國家重點貧困旗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政策引領,精準扶貧脫貧有規劃
為實現2020年全面脫貧目標,內蒙古制定有力措施,有效推進精準扶貧。
2016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金融助推脫貧攻堅行動計劃》,要求加大金融支持扶貧開發力度,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流向貧困地區,健全貧困旗縣(市、區)金融組織體系,支持涉農涉牧龍頭企業上市融資,多渠道增加扶貧開發的資金來源。
2016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 》,規定到2020年以前,在內蒙古的國家級和自治區級貧困旗縣(市、區)建設約140萬千瓦光伏扶貧工程,保障5.6萬戶建檔立卡的無勞動能力貧困戶(包括殘疾人)每年每戶可通過光伏扶貧工程穩定收入3000元以上,持續扶貧20年。
2016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十三五”實施規劃》,對大興安嶺南麓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和燕山—太行山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的脫貧攻堅工作進行全面規劃。
2017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交通扶貧脫貧工作實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到2020年,在貧困地區建設廣覆蓋、深通達、提品質的交通網絡,貧困地區鐵路覆蓋率達到97%以上,高速或一級(含一級一幅)公路覆蓋貧困地區全部旗縣,蘇木鄉鎮和具備條件的嘎查村硬化路通暢率達到100%,貧困地區機場覆蓋率達到50%以上。
2017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脫貧攻堅力度的十項措施》,提出設立農牧業產業扶貧發展基金、建立脫貧攻堅“以獎代補”激勵機制、統籌整合財政涉農涉牧資金、加大扶貧貸款貼息、實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資助政策等10項扶貧措施。同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健康扶貧工作推進方案》,要求實施“三個一批”行動計劃,對已核實核準的患病貧困人口實行分類分批救治,確保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2020年鞏固救治成果; 對新增的因病致貧返貧患者及時納入健康扶貧數據系統統一管理并安排救治;2020年,實現貧困人口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解決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內蒙古住建、教育、人社、民政、等行業部門也先后出臺了“1+21”配套政策,涵蓋了教育扶貧、低保兜底、脫貧路徑、貧困退出考核等各個方面,讓貧困群眾得到更多的實惠。
2017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出《關于進一步推動金融扶貧工作的通知》,要求金融系統依托產業扶“龍頭”,合理確定扶貧貸款利率、期限、還貸方式,加強貧困地區信用體系建設,創新金融扶貧工作機制,提升貧困地區金融供給能力和服務水平。
資金護航,扶貧有的放矢
隨著國家和內蒙古經濟實力不斷增強,中央和內蒙古各級財政安排的扶貧資金快速增加,有更多的信貸和社會資金投入扶貧事業。2014至2016年,中央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投入扶貧專項資金共計92.6億元,2016年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涉牧資金56.5億元,累計發放小額扶貧貸款358億元。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四級財政投入扶貧專項資金近100億元,達到歷史最高水平。自治區本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由上年的18.8億元增加到37.37億元。盟市旗縣投入財政專項扶貧資金35.8億元。全區整合用于脫貧攻堅的涉農涉牧資金59.5億元。2017年新增金融扶貧貸款215億元。
2018年,內蒙古將繼續實施“四個一百億”投入計劃,即:力爭四級財政投入100億元,其中自治區本級財政預算安排專項扶貧資金28億元,比去年增加10億元;統籌整合涉農涉牧資金100億元;產業扶貧發展基金撬動金融社會資本100億元;發放扶貧小額貸款超過100億元。
產業發展是脫貧的主要途徑。內蒙古將70%以上財政扶貧資金用于扶持貧困戶發展特色產業,培育了一批扶貧特色產業。連續4年每年為每個村安排不少于45萬元左右的財政專項資金,支持貧困村、貧困戶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在31個國貧縣開展光伏和旅游扶貧,到2020年建設200個農家樂、牧家游重點嘎查村,在34個旗縣開展電商扶貧綜合示范縣建設。投入資金33億元,集中建設易地扶貧安置點641個,5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現搬遷,3.7萬人入住。
減貧成效大,社會扶貧力度強
2010年,內蒙古有農村貧困人口266萬,2012年減少到139萬,2015年減少到80.2萬,2016年減少到55.6萬。2017年,內蒙古減貧20萬人,貧困人口下降到37.5萬人,貧困發生率下降到3%以下,1個國貧縣、13個區貧縣摘掉了貧困帽子,31個國家級貧困縣旗農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區農牧民收入平均水平。2018年,內蒙古計劃減貧20萬人,9個國貧旗縣、13個區貧旗縣摘帽。
北京市在對口支援赤峰市、烏蘭察布市16個國貧旗縣基礎上,將重點幫扶地區擴大到集中連片地區興安盟的5個縣和通遼市的4個國貧縣,幫扶旗縣擴大到25個,選派41名掛職干部,投入政府幫扶資金2.5億元,實施產業發展、就業、教育等項目60個。26個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幫扶31個國貧旗縣,選派掛職干部42名,幫助協調引進項目19個,資金3億多元。自治區169個直屬機關企事業單位定點幫扶興安盟和烏蘭察布市169個貧困嘎查村,221名機關干部駐村扶貧。510家企業結對幫扶992個貧困村,實施幫扶項目826個,覆蓋8.9萬貧困人口。
聚焦深度貧困,啃下“硬骨頭”
隨著脫貧攻堅的不斷進展,深度貧困越來越成為扶貧工作的焦點和難點。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講話發表后,內蒙古也把解決深度貧困問題作為農村扶貧的中心任務,聚焦深度貧困地區集中發力,決定新增扶貧資金重點用于深度貧困地區,自治區轉移支付和預算內投資也要給予傾斜,重點解決好深度貧困地區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基本醫療保障和發展產業等問題。
2017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推進方案》,將科爾沁右翼前旗和察哈爾右翼前旗等15個旗縣確定為全區深度貧困旗縣,將深度貧困旗縣中的貧困人口數量較多,貧困發生率較高,人均可支配收入、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均低于本旗縣平均水平,無集體經濟收入的258個貧困嘎查村,確定為深度貧困嘎查村,將深度貧困旗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129062名殘疾人、孤寡老人、長期患病者等確定為深度貧困群體,確定實行深度貧困旗縣脫貧摘帽滾動計劃,到2019年現行標準下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深度貧困嘎查村全部退出,深度貧困旗縣全部脫貧摘帽;2020年鞏固提高,農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內蒙古全區平均水平,貧困嘎查村水、電、路、訊、網及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主要指標達到內蒙古全區平均水平,危房改造全面完成,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明顯改善,自我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
為此,內蒙古將大力開展產業扶貧,自治區農牧業產業扶貧發展基金優先支持深度貧困旗縣發展特色產業。通過引進龍頭企業,與深度貧困嘎查村建立“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產業基地+貧困戶”的利益聯結機制,一方面通過土地、草牧場、林地經營權流轉入股分紅,另一方面通過安置打工就業增加工資性收入。以集中電站、村級電站為主要模式,優先支持深度貧困旗縣和深度貧困嘎查村發展光伏扶貧。2019年底前深度貧困旗縣各建1個集中電站,所有具備條件的深度貧困嘎查村各建1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保障深度貧困戶在“十三五”期間每戶每年增收3000元以上。2019年底前將深度貧困旗縣全部納入電商進農村示范縣范圍。在2018年全面完成深度貧困旗縣易地扶貧搬遷任務。足額滿足深度貧困旗縣貧困戶危房改造指標,2018年底全面完成貧困戶危房改造。
多措并舉,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
2020年全面脫貧的時間節點越來越近,脫貧攻堅的任務越來越重。內蒙古自治區將遵照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精神,以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精細的工作,確保脫貧目標的實現。
瞄準特定貧困群眾精準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采取產業扶貧、轉移就業等辦法實現脫貧。全面扶持旅游扶貧重點嘎查村,使旅游扶貧重點嘎查村通過發展鄉村(牧區)旅游年均增加營業收入50萬元,年均增加帶動農牧民就業50人,帶動嘎查村集體經濟收入10萬元以上,帶動農牧民年增加收入5000元以上。
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開展脫貧致富帶頭人培訓,“十三五”期間培訓嘎查村兩委班子、種養業大戶能人、涉農涉牧類小微企業主、農牧業專業合作社負責人10000人,每年對13000名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子女,每人補助1500元。
多渠道促進轉移就業,“十三五”期間完成35萬人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愿望的貧困人口就業。
實行生態保護脫貧。“十三五”期間,內蒙古貧困地區納入國家級公益林補償面積11727萬畝,國家年投入補償資金13.8億元。自治區地方公益林補償面積370萬畝,自治區年投入補償資金1112萬元,每年落實草原禁牧補助1億畝,草畜平衡獎勵9.2億畝,實施典型旗縣退牧還草工程,其中劃區輪牧200萬畝,退化草地補播100萬畝,人工飼草料基地約80萬畝,發展舍飼棚圈約3000戶。退牧還草工程、禁牧補貼向貧困旗縣傾斜,逐年提高在貧困旗縣生態補償比例。
對喪失勞動能力的,通過完善社會保障和救助體系,使他們的基本生活有保障、病有所醫、殘有所助。完善大病兜底保障機制,為貧困群眾建立健康卡。加大社會救助力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納入農村牧區低保范圍;對符合農村牧區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特困供養范圍;對家庭成員患重病因病致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對于遭遇臨時性、突發性事件致使家庭基本生活暫時陷入困難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納入臨時救助范圍。完成農村牧區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