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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不同醫療服務特點,實行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是此次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一大亮點,今年起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
◎ 結合分級診療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建設,引導參保人員優先到基層首診,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對下一步全面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出部署。醫保支付改革將帶來哪些變化?如何支持分級診療等醫改重點?對醫保基金收支平衡有何影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司長陳金甫近日就社會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解讀。
實行多元復合式支付方式
針對不同醫療服務的特點,實行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是此次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一大亮點。意見提出,今年起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按項目付費占比明顯下降。
“比如,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長期、慢性病住院醫療服務可按床日付費;對基層醫療服務,可按人頭付費,積極探索將按人頭付費與慢性病管理相結合;對不宜打包付費的復雜病例和門診費用,可按項目付費。同時,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陳金甫說。
意見提出,重點推行按病種付費,完善按人頭、按床日等付費方式。
“原則上,對診療方案和出入院標準比較明確、診療技術比較成熟的疾病實行按病種付費,逐步將日間手術及符合條件的中西醫病種門診治療納入按病種付費范圍。推進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可從治療方案標準、評估指標明確的慢性病入手。對于精神病、安寧療護、醫療康復等需要長期住院治療且日均費用較穩定的疾病,可采取按床日付費。”陳金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