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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贓物
兩次往返近40公里
拿出準備好的工具,兩人找來了一個木架子,蘇某用鋸子鋸,楊某用鋼筋撬,西廂房二樓的木雕窗花兩人撬了3扇,一樓有6扇格子門,兩人全拆了下來,搬到了馬圈里。蘇某將車開到了王家大院院墻外,兩扇雕花格子門和3塊雕花木板被搬上了轎車,剩下的留在了原地,他們需要往返近40公里,跑兩次。
晚上10時,兩人再次開車回到了王家大院,將剩下的兩扇雕花格子門放到了車上,而那幾扇被強行撬、鋸下的窗花,他們認為不值錢,丟棄在了現場。
回到施甸,兩人將盜來的物品拉到西山村一古舊物品收購處,4扇雕花門,賣了1800元。其中現金交易700元,微信轉賬900元,剩下200元直至兩人被公安機關抓獲后都沒收到。
兩人將3扇未出手的窗花丟棄在了路邊的草叢里。蘇某幫楊某購買了一部價值1200元的手機,分期付款,支付了200元。買了手機,兩人覺得錢還是不夠,他們決定繼續盜竊。
逮正著
再次盜竊時被抓獲
兩人于是在大竹篷村委會繼續物色老宅盜竊古舊物,他們進入了一農戶家,楊某入室,蘇某放哨。楊某從二樓翻到了一樓,翻動聲響驚動了在堂屋睡午覺的房主,楊某被房主逮了個正著。
此時,由旺派出所民警將王家大院被盜情況通報到了保山警方內部工作群,請求協查。甸陽派出所民警趕到大竹篷村委會抓到了楊某,在電話里反饋了這一情況。楊某、蘇某很快交代了盜竊王家大院的犯罪情況。根據審訊,警方追回了王家大院所有被盜4扇雕花格子門和4扇窗花、3片雕花照面。
然而,被兩人鋸、撬的窗花已經失去了原來的完整性,對這座百年老宅來說,已形成了一道無法愈合的傷疤。
云報全媒體記者崔敏 通訊員楊劍鋒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