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生,請您隨我們來一趟。”劉強無奈地笑了笑,很配合地跟著車站民警。經過一系列查驗,劉強終于和妻子登上列車,去享受“五一”小長假旅行。
劉強說,這樣的事情他已經遇到過很多次,現在有了經驗,只要坐火車,自己肯定會提前進站,以應付民警的查驗。讓劉強習慣了的查驗,源于10年前的一樁案子,本來和他無關,但是因為身份信息“被盜”,他無端當了10年“毒販”。
身份證重號
背“黑鍋”
第一次被查丟工作
2007年,劉強和原單位同事一起出差,車站工作人員在查驗劉強的車票和身份信息時,突然將他留下來。民警告訴他,根據網上信息,他應該因為販毒被抓正在服刑。
隨即車站民警找來緝毒民警,經過比對最終認定劉強并非是該服刑人員。劉強說,當時他在網上看到,確實有販毒分子服刑的照片,身份信息和自己的一模一樣,但頭像不一樣。
因為這次查驗,劉強錯過了出差的機會,公司老板得知此事后,在年終將劉強辭退。后面很長一段時間內,劉強基本上都找不到工作,不得已只能自己做點小生意養家。劉強告訴記者,去年他開了一段時間的滴滴,但突然被要求退出。記者通過滴滴的工作人員了解到,之所以讓劉強退出,是因為總部查到劉強有“販毒經歷”,而這樣的身份背景,是無法從事滴滴職業的。
住酒店深夜被帶走
劉強告訴記者,自從2007年被民警查驗后,他基本上每次坐火車外出,都會提前很長時間,以應付這類事情。
幾年前,劉強去北京辦事,入住酒店后,夜里快12點,突然有人敲門。
劉強打開門,看到兩名警察站在門外,讓他跟著走一趟。劉強很納悶,自己沒做違法的事啊,估計又是和網上身份信息有關吧。果不其然,劉強到派出所后,警察讓他驗血驗尿,并比對了他的身份證,最后告訴他沒問題,讓他自行回酒店。
“我出酒店時,沒帶錢也沒有帶手機,好在北京的出租車司機不錯,送我回酒店后,答應在底下等我拿錢下來,要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回酒店。”
找民警得知“被販毒”
總是發生被民警單獨“關懷”的事,劉強也意識到不正常。他找到轄區派出所,戶籍警輸入他的身份信息后,窗口彈出一個服刑人員頭像。
這個頭像下面,有一份案情說明。這份(2007)西刑初字第116號法律文書中寫到,2006年11月1日,“劉強”(下文打引號表示非無辜者劉強——記者注)用自身人體藏帶毒品到西雙版納機場乘機前往昆明,在機場大廳被公安機關抓獲。
劉強回憶說,2006年他辦了二代身份證后不久,有民警找過他,說有人拿著他的戶籍信息去辦理二代身份證。“查明我是真劉強后,民警再也沒有找過我,我也沒當回事,現在想來,可能是有人最終冒用我的信息辦理了身份證。”
劉強說,如果只是自己被販毒也就算了,但是兒子眼看初中要畢業了,一旦被查出有個“販毒”的父親,兒子今后也會受到影響。
云南警方說是重號造成
2016年,劉強向武漢警方進行申訴,希望自己的清白不受影響。
記者在湖北省信訪局網站上查到,關于劉強被販毒一事,警方是這樣回復的:經查,您反映違法人員盜用您身份證的案件錄入單位是云南玉溪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縣元江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我局禁毒大隊向湖北省公安廳禁毒總隊反映此問題,湖北省公安廳禁毒總隊告知,解決此問題需案件錄入單位辦理。您需要向云南省公安機關反映該問題。
隨后劉強又向云南警方申訴,但云南警方回復稱:通過你的來信,我們專門向偵辦案件機關及你所在戶籍派出所進行了聯系核實,發現人口信息系統內顯示出“42010419*******215”的身份證號碼有兩個信息記錄,故重號。因此建議你與你所在戶籍所在派出所聯系進行修正。
武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民警告訴記者,劉強攤上這樣的事,應該就是重號所致,但是云南警方當初在辦案過程中,應該沒有詳盡核實“劉強”的所有信息,這才導致劉強遭遇不白之冤。
“現在可以肯定,兩個身份證都是真的,這就看誰拖不起去申請新的身份證了。不過辦理新身份證,相關的銀行卡、房產證等等資料都需要變更信息,很麻煩。”這位民警說。
記者了解到,云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5年11月20日發布罪犯“劉強”減刑一案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中,因為“劉強”服刑后,多次有悔改表現,合計被減刑期4年2個月,最終刑期到2017年8月30日。
劉強說,好在當初“劉強”只是被判有期徒刑,要是被判死刑,估計自己也就銷戶了。“事情發生10年了,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證得清白。”
記者趙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