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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或停征婚姻登記費等4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保障郵件快件寄遞安全,助力醫師多點執業……一批中央和地方新規將在4月落地施行,維護百姓權益,捍衛社會公平。
4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或停征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日前聯合下發的《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自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商標注冊收費標準降低50%。
取消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房屋轉讓手續費、機動車抵押登記費、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等共12項。停征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船舶登記費、衛生檢測費等共23項。
取消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預防性體檢費、興奮劑檢測費等。停征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婚姻登記費與收養登記費,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
協議用戶交寄物品要當面驗視
國家郵政局日前公布的《郵件快件寄遞協議服務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將從4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規定,應在協議用戶在場的情況下,當面驗視交寄物品。
助力醫師多點執業
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的《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將于4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在同一執業地點多個機構執業的醫師,應當確定一個機構作為其主要執業機構,其他執業機構進行備案,執業機構數量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