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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共享單車的押金問題受到社會關注。2017博鰲亞洲論壇期間,一些單車企業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希望有關部門盡快出臺明確規定,把這筆錢放在公眾認為安全的地方。
收取標準不一
押金已形成相當規模的資金池,但企業并未形成盈利模式,潛在風險不可忽視
“為啥押金充起來能秒充,退起來那么費勁?”“這公司倒了的話,押金不會也沒了吧?”……隨著共享單車日益成為城市居民生活的一部分,有關單車押金的話題愈加受到關注。
記者調查發現,共享單車押金已形成相當規模的資金池,而共享單車企業眼下并未形成盈利模式,押金潛在風險不可忽視。
家住上海的周女士對滿屏共享單車APP如數家珍:摩拜押金299元、ofo和小藍都是99元、優拜298元、小鳴199元……摩拜公司稱,押金299元是“參考了市政公共自行車的押金標準”;ofo公司回應稱,根據用戶的接受范圍和單車維護成本等各種因素的綜合考量,制定了99元的押金。
各家共享單車企業掌握的押金量究竟有多大?摩拜公司稱,現階段該公司在全國超過30個城市運營,投放超過100萬輛單車,便利了4億多人次的出行,注冊用戶已達數千萬量級。僅以1000萬注冊用戶計算,摩拜公司掌握的押金就接近30億元。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各家共享單車公司注冊用戶準確數量難以確定,但保守估計總押金量在60億元左右。
監管權責不明
“本是一對一租賃模式,變成了一對多的押金,就產生了金融屬性,應由第三方監管”
隨著共享單車企業迅猛增加,數額龐大的押金如何處置普遍受到關注。
ofo單車CEO戴威表示,目前收取的押金“一分沒有動,我們在等待有關部門盡快出臺明確的規定”。
摩拜單車CEO王曉峰表示,該公司與招商銀行合作設立了押金專戶,保證所收押金專款專用。
民商法專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院長龍衛球教授稱:“收取押金的行為到底是正常的質押還是變相集資,必須先有所判斷。如果屬于后者,沒有特定授權和程序則可能涉嫌違法。這些都需要金融監管部門來判斷。”
記者聯系海南、上海、江西多地銀監部門與交管部門,相關部門都表示,由于當前押金池監管權責規定不明,尚未開展相關工作。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法學院副院長楊東認為,單車押金從法律上講屬于物權法所規定的“動產質權”。
“企業將客戶押金用于投資理財的,應當取得客戶同意。投資收益的分配應與客戶協商一致后決定。對于未經客戶同意,擅自動用客戶押金的,損失應當由企業承擔。”楊東說。
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認為,“本是一對一的租賃模式,變成了一對多的押金,就產生了金融屬性,應該由第三方監管。”他建議,應該像第三方支付那樣,實現銀行監管,繳納一定比例備付金。
押金安全堪憂
“一旦有共享單車公司出局,消費者支付的押金就面臨風險,政府應當盡早采取措施”
實際上,不少共享單車龍頭企業已經開始探索對押金采取第三方監管。摩拜方面表示,今年2月摩拜與招商銀行宣布達成戰略合作,確保押金100%安全;ofo方面表示,“有專門賬戶進行存管,專款專用”。受訪共享單車企業均提到確保押金“安全”,但都沒有明確回答有沒有使用押金進行投資理財。
也有一些共享單車企業宣布“有條件免押金”政策。永安行第一個“吃螃蟹”,后有ofo單車跟進。戴威稱,目前正與螞蟻金服、芝麻信用合作,在上海地區試點,積分650分以上免交押金,“未來將降低用戶使用門檻”。
業內人士認為,近期興起的免押金模式,無疑將使共享單車行業競爭更為殘酷,行業洗牌不可避免。劉春彥認為,一旦有共享單車公司出局,消費者支付的押金就面臨風險。政府應當盡早采取措施,防止企業把經營失敗后的風險轉嫁給消費者。
(新華社記者劉紅霞、周琳、杰文津、王存福)
《 人民日報 》( 2017年03月28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