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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豹路虎4S店涉虛假銷售 客戶提新車疑為二手車

發布時間: 2016-12-05 13:52:06  |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 韓天博  |  責任編輯: 魏博
關鍵詞: 4S店,捷豹,新車,路虎,F-FACE

近日,市民陳先生剛購買一輛捷豹F-PACE跑車型SUV后不久發現,車載導航定位不準,車在行駛中存在抖動。此外,新車的銷售記錄顯示,該車“車主”另有其人,同時,廠家早在今年10月7日就已經針對該型部分車輛發布過“維修行動”通告,而自己在購車前卻一無所知。對此,4S店方面表示,此前的出售信息系己方虛報銷售業績所致,在劉先生購車時店方并未獲知相關“維修行動”通告。目前,雙方尚未就后續處理事宜達成一致。

新車上路發出異響

陳先生告訴記者,他于11月27日在北五環某路虎捷豹4S中心全款購買了一輛紅色捷豹F-FACE跑車型SUV,總價51萬余元。當時,他曾希望進行車輛試駕,但因時間問題未能實現,“因為我相信捷豹這樣的大品牌,這是它第一款SUV,而且又是在正規的4S店購車,質量肯定有保障。”

然而,陳先生剛把新車開出半個小時左右,就發現了異常。“我在機場第二高速上,就感覺整個車里面在嗡嗡地響。”劉先生說,當時其車速在100邁左右,車身出現了抖動,而且噪音非常大,又不知道具體來自哪個部位。陳先生當場給4S店打電話,工作人員稱不應該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是陳先生個人的感覺問題,“我也沒太在意,覺得可能剛開新車需要適應。”

此后幾天里,陳先生逐漸發現新車的導航功能也存在問題,“我本來想定位北五環的一個地方,結果導航卻顯示在通州”,隨后他查詢了導航里的GPS信息,結果發現根本無法搜索到衛星,“我覺得這肯定是硬件問題”。

提車前有另一購買者

11月30日,陳先生將車開回4S店,并向工作人員反饋了相關情況。隨后,4S店內工作人員查詢了陳先生所購車輛的相關信息,并對車輛進行了檢測,同時出具了“施工單”。

在客戶提供的“施工單”復印件上,記者看到上面記錄了陳先生的個人及所購車輛詳細信息。在“描述”一欄中,記者看到了包括“橫撐桿發生咯吱聲”、“后彈簧發出咯吱聲”、“車頂天窗面板空氣倒流板彈簧移位”等6條記錄,且每條記錄后均有以“K”打頭的活動編號。

而最讓陳先生無法相信的是,工作人員現場通過聯網查詢的結果顯示,該車的購買者并非陳先生,而是一名于姓購買者,且系統首次登錄時間為2016年6月28日。陳先生隨后與店方交涉,得到的答復是其購買的確為新車,而此前購買者的出現,系店方向廠商虛報銷售業績導致的。

更讓陳先生氣憤的是,他在與4S店交涉過程中獲得了一份編號K417的“維修行動”通告打印件。其中注明主題系“橫撐桿發出咯吱聲”,涉及車型、識別碼范圍均與陳先生所購車輛相符合。

該通告內容中提及,“有限數量的F-PACE車輛可能在制造時偏離了工藝,在某些情況下,在不平整路面上行駛時,可能聽到座椅后面的后輪拱區域發出咯吱聲。經調查確定,車輛后面安裝的橫撐桿會摩擦到車身,從而導致在上述情況下發出金屬噪音。”通告中注明,“未售出的車輛必須在將車輛交付零售市場之前加以修復”,并標明發布日期為2016年10月7日。

據了解,該文件系捷豹生產廠商下發,發送范圍包括所有國家、地區銷售公司、授權維修廠和進口商(北美地區除外)。

陳先生表示,自己的車輛是在該通告發布后50天之后購買的,而在購買前,4S店沒有做任何告知,也沒有進行返修,“再加上莫名出現的另一個‘買家’,這簡直就是欺詐,誰都不會去買這樣一臺問題車。”

虛報銷售業績拿返點

昨天下午,涉事捷豹路虎4S店內一名工作人員在與陳先生的談話中表示,系統中之所以出現其他人的信息,是因為該中心在之前的銷售過程中虛報了銷售數量。“我可以百分百的保證,這輛車絕對沒有真正賣出去,絕對不是二手車。”該工作人員稱,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通過向車輛生產廠家多報銷售業績,從而拿到更多的返點。

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這種做法在行業內很普遍,已經是公開的秘密,“而且這款車剛上市,市場對其認識度比較低,所以也不太好賣,我們的壓力也很大”。

據了解,店方在虛報時使用的個人信息主要來自行業內部,且4S店方面也不會將此事告知“被買車者”本人。

對此,陳先生認為,店方并不能證明他們所說的虛報沒有構成事實上的購買,“如果他們說的不是真的,我們消費者也不知道”。

對于“維修行動”通告發布50多天后,4S店仍未按通告采取措施,導致“問題”車輛在沒有告知消費者的前提下被售出的情況,該4S店銷售負責人劉先生表示,通告上注明的發布時間是10月7日,但店方直到11月30日之后才獲知,“也就是說他(陳先生)買車之前,我們并不知道這個事情,所以不可能提前告知他”。4S店接到通知后已按要求對未售出車輛進行了升級,同時也通知了更早些時候售出車輛的車主,“但是否接受只能由客戶做選擇”。

由于店方在虛報銷售時將客戶的購車時期提前,導致陳先生購買的車輛保險期已經過去半年。對此,店方已經向陳先生提出包括贈送“整車一年廠家延保”、“兩次基礎保養”等在內的解決方案,但由于不符合廠家規定的退車條件,因此,不能滿足陳先生的退車要求。

目前,陳先生已明確表示不能接受該捷豹路虎4S中心提出的方案,或將尋求其他解決途徑。(記者韓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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