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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鄧某出庭受審。京華時報記者 趙思衡 攝
利用寫評價可以獲得“京豆”的獎勵機制,京東商戶鄧某雇用10余人以“自買自賣”的方式刷單,寫下“好評”后獲取“京豆”,再利用獲取的“京豆”虛假交易騙取貨款。鄧某被控在10個月的時間里騙取京東貨款800余萬元。昨天上午,鄧某因涉嫌詐騙罪在市二中院受審。庭上,鄧某認為自己不屬于詐騙,“這些錢是給京東提供好評換來的”。
>>指控
男子刷單涉嫌構成詐騙罪
昨天上午,涉嫌詐騙罪的鄧某在市二中院受審。
檢方指控,鄧某于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間,在京東商城開設網上店鋪,通過自買自賣、給予好評,獲取京豆并利用京豆再次進行虛假交易的方式,騙取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返還商家的貨款共計800余萬元,現尚有貨款24.8萬余元及網銀錢包余額3.4萬余元暫扣于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
鄧某的案發源于京東商城發現有店家刷單而報警。據京東工作人員王某的證言顯示,公司在對交易單抽查時,發現一家商戶每天產生大量購買50個商品的訂單,而這樣的訂單每天有30萬單。通過分析,這些訂單都是同一個IP地址操作多個賬戶買賣。京東據此確定該商戶存在刷單行為,并騙取京豆。今年5月25日,京東凍結了該商家賬戶并報警。
檢方認為,鄧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