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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11月15日訊 吉林省食藥監局官網昨日發布公告,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該局對2016年吉林省級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及產品合格信息(第12期)進行公示。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4類食品259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3批次。其中,食用農產品192批次,方便食品9批次,罐頭2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56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
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具體信息如下:
蔬菜制品3批次:標稱延吉東萬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貞姬明太魚中檢出山梨酸超標;標稱牡丹江市西安區永泰調味品廠生產的可口蘿卜中檢出苯甲酸超標;標稱鐵嶺市鐵石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脆蘿卜中檢出苯甲酸、安賽蜜超標。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四平、通化、長白山、延邊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告知黑龍江、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要求四平、通化、長白山、延邊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p>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QS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