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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11月14日訊 湖北省食藥監局官網近日發布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該局開展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本次監督抽檢的食品包括餅干、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食用農產品12大類654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41批次,不合格樣品13批次。
本次抽檢依據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1、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4)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抽檢項目包括品質指標、食品添加劑、重金屬、微生物、真菌毒素、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非食用物質等指標,檢出糕點不合格9批次,酒類不合格2批次,蜂產品不合格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已要求恩施、襄陽、孝感、宜昌、黃岡、荊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及時查找問題原因、排查風險因素,并對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置。 不合格產品及其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