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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12月12日訊(記者 鄧亞卿)法國時間12月11日,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主席法比尤斯稱,原定于11日達成的巴黎氣候協議最終案文,將推遲至12日早間(北京時間12日下午)發布發布。
然而,關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區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仍然是大會爭議的焦點之一。“有些發達國家試圖推翻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擺脫發達國家應付的歷史責任,”第三世界網絡總監Chee Yoke Ling說。
根據1992年形成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發達國家要承擔歷史責任,率先減排。此外,根據2009年在哥本哈根發達國家的承諾,2020年以前,發達國家每年要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的資金用于應對氣候變化,也就是綠色氣候基金。
“綠色氣候基金是基于歷史排放責任的,而不是捐助,”Chee Yoke Ling說。她指出,目前的談判來看,發達國家試圖通過將南南合作的資金也納入到綠色氣候基金中,用來減輕它們的歷史排放責任。同時,在統計綠色氣候基金時,發達國家將貸款和補助等都納入到金額當中,造成不實數據和重復計算。
“阻礙氣候大會談判進程的不是發展中國家,而是發達國家,”Chee Yoke Ling強調。
中國外文局氣候報道組 發自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