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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巴黎氣候大會將于11月30日至12月11日召開。這是聯合國第21屆氣候變化大會,也是一場備受期待的會議,主要目的是達成關于2020年后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協議,意味著氣候變化國際談判進入了一個關鍵階段。巴黎氣候大會即將達成的新協議面臨哪些挑戰?
聯合國秘書長辦公室氣候變化南南合作高級顧問張曉華認為,傳統的“兩個陣營,三股力量”的利益格局依然存在,排放大國和排放小國矛盾開始浮現。新協議仍面臨著諸多關鍵問題需要解決。
首先是“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具體落實。包括中國在內的大的發展中國家是堅持這一原則的。發達國家希望在這個問題上分化發展中國家,發展中國家的陣營里也確實出現過一些矛盾。但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更加明確地認識到“共區”原則的重要性和對維護他們利益的重要性。波恩案文被駁回之后,“共區”原則是新協議面臨的一個最大的挑戰。
第二是減緩、適應(包括損失與損害)、資金、技術、能力建設、透明度的平衡體現。這與“共區”原則是緊密聯系的。尤其是資金問題,2020年發達國家承諾的1000億資金目標缺乏明確的路線圖,2020年后缺乏明確的目標。資金問題現在極有可能成為巴黎會議成敗的關鍵因素。
第三是如何保證自主貢獻滿足2度目標和《公約》目標的要求。如何彌補自下而上的目標和自上而下的2度目標之間的差距。保障貢獻力度逐漸提高的機制成了巴黎談判的重點內容。
第四是協議的法律形式。如果沒有法律約束,巴黎協議的效果將大打折扣。目前的案文是按照法律文書在談,折中的方案是協議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但是目標不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這也反映了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長期性。
“巴黎協議既有成功的基礎,也有失敗的風險。巴黎協議做了充足的準備,影響協議的核心關鍵問題也不斷取得突破。比如“共區”的問題,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定了大的基調。關于通過審評提高力度的問題,是最近中法元首氣候變化聯合聲明的重要的成果。再就是低碳發展、綠色經濟成了大勢所趨。在大的問題上大國之間達到共識,談判成功的基礎比較牢固。應該說會達成一個成功的協議,但是協議的力度值得分析。巴黎協議失敗的風險也還是存在偶然性的,希望巴黎不要重蹈哥本哈根的覆轍。”張曉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