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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新尉 資料圖
中新網11月2日電 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新疆日報社原黨委書記、總編輯、副社長趙新尉在反對民族分裂主義、暴力恐怖主義、宗教極端主義等重大原則問題上,言行不能與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保持一致,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對新疆日報社原黨委書記、總編輯、副社長趙新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趙新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重大工作方針、決策和決定,公開發表反對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于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的言論;故意作出與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重大新聞工作部署相違背的決定;在反對民族分裂主義、暴力恐怖主義、宗教極端主義等重大原則問題上,言行不能與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保持一致;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偽造證據、訂立攻守同盟。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揮霍浪費公共財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人事調動、退休、選拔任用及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工作紀律,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本單位內設機構私設“小金庫”行為不制止、不查處;不按照預算核撥國家財政資金,將預算款挪作他用。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違法犯罪。
趙新尉身為黨的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趙新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5年5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消息,新疆日報社原黨委書記、總編輯、副社長趙新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趙新尉簡歷:
趙新尉,男,漢族,山西靜樂人,1957年7月出生,1975年11月參加工作,1984年8月入黨。
1986年8月至1996年10月,任喀什地委辦公室正科級秘書、副主任、主任;
1996年10月至2000年12月,任喀什地區行署秘書長;
2000年12月至2005年2月,任疏附縣縣委書記;
2005年2月至2005年3月,任喀什地委委員;
2005年3月至2011年1月,任喀什地委委員、宣傳部部長;2011年1月至2015年4月任新疆日報社黨委書記、總編輯、副社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