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署10月8日發布的公告顯示,廣西壯族自治區馬山縣等個別地區落實精準扶貧工作不到位,扶貧資金未及時撥付或違規認定扶貧對象。審計發現,在馬山縣認定的扶貧對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貧建檔立卡標準,其中有343人屬于財政供養人員,有2454人購買了2645輛汽車,43人在縣城購買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為個體工商戶或經營公司。(10月8日新華社)
馬山縣是國家級貧困縣,貧困人口眾多,然而就是這樣的一個國家級貧困縣,認定的扶貧對象里,就查出有3000多人不符標準。當地政府不把真正需要幫扶的貧困群體作為扶貧對象,卻對這些可能不僅早已脫貧,甚至早就邁入富有階層的人“扶貧”,這不會是簡單的失職、瀆職,背后恐怕有隱情,有利益輸送。
據報道,為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該縣2014年度將人均純收入低于國家農村扶貧標準2736元的608戶、2272人認定為脫貧,占脫貧戶數的9.10%、脫貧人數的8.90%。一邊是違規將低于國家農村扶貧標準的真正貧困戶認定為脫貧;一邊卻又將有城市住宅、有汽車、或身份為公務員、老板等認定為扶貧對象。也就是將更多的扶貧指標分派給了有錢、有權人,擠占了貧困群體的指標,又為了政績,把國家認定的農村扶貧標準再降低,將更多的窮人排除到扶貧對象之外,是對窮人權利的雙重剝奪。
截至7月底,該縣財政扶貧資金專戶結轉結余9234.14萬元,占該縣2014年度公共財政收入的43.73%,其中2014年及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7056.14萬元,這導致了多個產業扶貧開發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推進緩慢。扶貧資金沒有用在刀刃上,還大量結轉結余,嚴重影響了扶貧政策實施效果。
該縣的做法,并非個案。中國社科院曾發布社會保障綠皮書認為,在已經獲得低保救助的非貧困群體中,大多數是收入水平略高于扶貧標準的邊緣貧困群體,但大多數邊緣貧困群體并未享受低保救助。貧困群體是弱勢群體,他們往往沒有權力資源,沒有關系,在暗箱操作之下,本來是國家政策對他們的扶助,卻成了有錢有權者的囊中物。
對扶貧這類惠民政策的“最后一公里”,需要對經管權力實施全方位的監管,還要請公眾監督,讓低保發放等惠民政策變得公開透明,對每一起錯保漏保案件都要嚴肅追責,建立健全追責機制,更要徹查錯保漏保原因,如果是在認定上存在制度漏洞,讓一些人鉆了空子,就要趕緊補牢漏洞;如果存在利益輸送,存在腐敗現象,則要對腐敗分子嚴懲不貸。要落實精準扶貧工作,做到應保盡保,將扶貧資金用在刀刃上,不能讓貧困群體的救命錢,變成了既得利益者的口中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