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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權威發布欄目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被立案偵查的消息。
5天前的9月24日,國家體育總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肖天被立案偵查并依法逮捕的消息,同樣是由最高檢網站公布的。目前,最高檢網站職務犯罪信息公開平臺已成為外界獲取大要案案情的核心消息源。
《法制日報》記者統計發現,僅今年9月,最高檢官方網站發布的廳級以上職務犯罪信息就多達35條,其中涉及廳級官員30人、部級官員5人。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我國查辦職務犯罪的案件數量仍呈增長趨勢,反腐力度還在不斷加大并保持高壓態勢,并不存在所謂的拐點論、停止論。
5名部級官員均涉嫌受賄
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宋林,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王帥廷,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總經理王天普,國家體育總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肖天,廣州市輕工工貿集團原總經理胡守斌,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
記者發現,35名被查處的廳級以上官員中,涉嫌受賄犯罪的多達34名。其中,9月查辦的5名部級官員均是以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受賄犯罪依然是最為高發的職務犯罪類型。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認為,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發展,政府采購、工程招標數額較大,這個過程中,如果透明度不高、程序不夠規范,難免會產生權錢交易。還有就是,一把手或者掌握審批權的官員權力過大,往往造成下屬和員工不敢監督、同級不愿監督、外界無法監督的現象,留下暗箱操作的空間。此外,財政預算不公開、不細化也是造成權力尋租的重要原因。
莊德水說:“20年前,腐敗現象多以貪污和挪用公款罪比較常見和多發,后來由于房地產業的興起,政府采購、招標項目和資金的增多,很多人為了獲取工程、項目,牟取巨額利潤,采用金錢輸送打通關系的方式走捷徑,成為受賄犯罪增多的一個重要原因。”
莊德水認為,受賄犯罪隱蔽性更強,更不容易被發現。與貪污犯罪和挪用公款犯罪有財務記錄不同,受賄犯罪一般都是一對一交易,比較隱蔽。近些年,受賄犯罪又產生了許多變種,包括不采取現金形式、中間人形式等,特別是利益輸送模式更不易被發現,現實中很難被認定。
立偵到決定逮捕正提速
記者注意到,過去廳級以上官員職務犯罪從立案偵查到決定逮捕用時普遍比較長,如今正在提速。
莊德水說:“檢察機關在對職務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的同時,一般都會采取強制措施,這要求檢察機關除特殊情況以外應在14天以內決定是否逮捕。但廳級以上干部的職務犯罪案件往往屬于大要案,一般案情比較復雜,證據收集、案件定性等具有一定難度,這一時間會比較長。”
一些案件由于案情相對簡單會在規定的14天內批準逮捕,如山西省地質勘查局原黨委書記康有全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犯罪一案,檢察機關從8月26日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到9月7日決定逮捕僅用時13天。
記者注意到,王天普、肖天兩人均是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依法逮捕,與其他案件公布立案偵查和決定逮捕中間有一定時差不同。
竹立家認為,這反映出檢察機關在案件線索的審查階段就已經掌握足夠的證據使案件達到了直接批捕的要求,所以在宣布立案偵查的同時直接實施了逮捕。
莊德水說,重大職務犯罪案件交由司法機關處理前,都已經過紀檢部門的調查,檢察機關也會提前介入。因此,案件移交給檢察機關后,檢察機關對包括犯罪事實、犯罪情節等案情會有比較全面和清晰的認定,有的甚至直接到達了批準逮捕條件。
反腐不能只看辦案多少
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檢察機關查辦省部級以上領導干部職務犯罪案件數量明顯增加,2013年立案偵查8人,2014年立案偵查28人,今年1月至8月已立案偵查26人。
2013年到今年8月,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11萬余件14萬余人,其中處級干部10125人,廳級干部1255人,省部級以上干部62人。
竹立家認為,反腐的最初階段應當是以治標為主,要迅速營造反腐高壓態勢,查辦一批影響惡劣的腐敗分子。而現階段,一定要反腐和制度建設并重,從長遠角度來看,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對遏制腐敗有更加深遠的影響,是治本之策。特別是如何看待今明兩年的反腐力度,不能只看辦了多少案抓了多少人,而應該把目光更多地投入到如何規范監督公權力上。
莊德水建議,遏制腐敗首先要加大對行賄犯罪和行賄犯罪人的懲處力度,打擊行賄也就打擊了受賄的源頭;其次要嚴格官員個人報告制度,加大對官員個人報告的抽檢力度,逐步推行官員財產公開公示制度,讓官員時刻感受到監督的力度;還要加大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作用,使政府與市場相分離。□ 記者 劉子陽 實習生 李豪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