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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中新網9月24日電 據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公開開庭審理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譚棲偉犯受賄罪一案。檢察機關指控:譚棲偉直接或者通過其妻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43余萬元。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1998年至2014年,被告人譚棲偉利用其擔任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區長、中共南岸區委書記、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減免土地出讓金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妻收受七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43余萬元。
衡水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譚棲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相關法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4年5月3日,中紀委網站報道,譚棲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隨后不久,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譚棲偉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經中紀委對譚棲偉的立案審查,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妻收受巨額賄賂。經中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譚棲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4年9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發布消息稱,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原副書記譚棲偉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今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再次發布消息稱,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譚棲偉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譚棲偉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譚棲偉,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譚棲偉利用其擔任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區長、中共南岸區委書記、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